海洋世界批地逾廿年唔見郁卻霸公地作貨倉 兩議員促政府依法收回

2018-09-05

【本報訊】面積達十三萬四千八百九十一平方米的「海洋世界」用地,批出至今已經超過二十一年,卻未見建設。直選議員李靜儀、梁孫旭促請特區政府積極收回上述批地。

根據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二日刊登於《政府公報》的批地合同顯示,位於氹仔鄰近史伯泰海軍馬路 (即嘉樂庇大橋氹仔橋頭旁邊) 的批地面積為十三萬四千八百九十一平方米 (即合同附件圖則標示為 A 及 D 的區域),用途為興建「海洋世界」(水族館、植物園等),以及一系列旅遊設施,卻一直未有建設。

土地使用期限早屆滿

根據政府在二零零八年出版的「《土地法》及其配套法例初步檢討建議諮詢文本」所附的「二零零八年澳門土地及租賃批地圖」顯示,「海洋世界」用地的租賃批地使用期限已經屆滿。

二零一七年一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覆李靜儀的口頭質詢時透露,有關地段正在進行土地批給可能被宣告失效且將土地歸還的相關程序。相隔七個月,工務局回覆李靜儀的書面質詢時宣稱:「關於氹仔鄰近史伯泰海軍馬路的土地,行政當局現時仍在跟進處理中,若有結果便會公布。」

然而,直至今天,社會仍未知收回程序的處理狀況。昨日,李靜儀和梁孫旭在「海洋世界」用地附近會見傳媒。他們表示,再次促請政府履行職責,切實執行《土地法》的規定,積極收回閒置逾廿年的「海洋世界」批給土地。李靜儀指出,若在「利用期」內沒有完成建設,《土地法》是設有相關罰則的,其中,政府可以收回批地。

公共土地變私人貨倉

另外,根據「海洋世界」的批地合同,標示為 B 及 C 區域,由承批人鋪設道路等公共基礎設施。即實際上,這兩個區域仍是特區的公共土地。然而,現已被用作擺放器械、建材,甚至,有人在該區域搭建貨倉小屋。兩名議員質疑,現時是公地被長期挪用。

政府有否按合同收年租及未如期發展罰金?

梁孫旭認為,政府沒有執法才出現現時的問題。並提出,政府有否按照合同向承批人收取年租,以及未如期發展土地的罰金?他坦言,為何很多人去「抄牌」?土地屬重要的國家資產,出現閒置及非法佔用等問題,為何沒有人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