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824號
2018年08月24日
星期五
餿水油毒害全台灣 黑心油商更一審判囚19年
2018-08-24
【香港中通社8月23日電】台北消息:2014年引爆、造成全台恐慌的強冠公司黑心油風暴,供應劣質豬油原料的地下油商郭盈志(原名郭烈成)及員工施閔毓,被最高法院撤銷二審判決,發回更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23日以違反食安法等8罪,判囚郭盈志19年4個月、施閔毓1年8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強冠公司為台灣的老牌油品大廠,2014年被揭發向屏東地下油商郭盈志收購劣質飼料油、餿水油及皮革油,攪拌煉製成黑心豬油,再煉製成“全統香豬油”行銷到全台285家下游廠商,賺取暴利。
黑心油案爆發後,2015年屏東地方法院依詐欺、違反食安法判郭盈志12年、施閔毓8年,兩人不服上訴。二審審結分別判兩人23年6個月、2年6個月,但兩人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法官認為二審判決就部分犯行細節未查明,2017年9月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
23日,最高法院高雄分院更一審宣判,認定郭盈志違反食安法6罪及幫助加重詐欺取財2罪,共判處郭盈志19年4個月;施閔毓處1年8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至於同案強冠董事長葉文祥,最高法院2017年9月維持二審見解,依285個詐欺罪及違反食安法攙偽假冒罪,判處葉文祥有期徒刑22年、副總經理戴啟川18年;重罰該公司新台幣1.2億元,並宣告沒收賣油犯罪所得8150萬元,全案定讞。創下台灣食安案件最高刑罰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