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625號
2018年06月25日
星期一
列文物難活化 蘇嘉豪指錯誤訊息
2018-06-25
【本報訊】有意見提出,把荔枝碗船廠片區列為法定文物,將難以進行活化。議員蘇嘉豪認為,這是錯誤訊息,如同說受到法律保護是阻礙,如同說:「《文化遺產保護法》阻住地球轉。」
荔枝碗船廠片區文化評定公開諮詢意見總結報告顯示,九成意見認同片區具有價值,八成二意見認同把片區列為法定文物。倘若列為法定文物的話,八成六意見認同活化。對此,官方意圖把「認同列為法定文物」和「認同活化」分開。
直選議員蘇嘉豪表示,從數字看,最大公約數應是列為法定文物。從常理看,支持活化應該也支持列為法定文物。因為,市民應該認同政府投放相當財政資源去活化法定文物,不會認同活化沒有價值的「爛樓」。他也指出,政府早在一月的諮詢文本意見收集表已詢問市民:倘若荔枝碗船廠片區列為法定文物,你是否認同活化?由此可見,市民從政府得到的認知也是先是文物,然後活化。
活化荔枝碗應在法律保護下而行
《文化遺產保護法》規定,應特別加以保護及弘揚文化遺產。蘇嘉豪認為,法律的舖陳是先保護後弘揚,列為法定文物是重要的保護手段,活化是弘揚的重要手段。他也提出,活化荔枝碗船廠片區應在法律保護下進行。
早前,文化遺產委員會大部份委員不建議把荔枝碗船廠片區列為法定文物,當中的理由是列為文物將制約活化。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也提出,列為文物意味要保留現時的原貌,並不能以其他形式活化。對此,蘇嘉豪批評,他們如同說受到法律保護是阻礙,如同說:「《文化遺產保護法》阻住地球轉。」他也認為,鼓吹依法保留和修復具價值的建築將難以活化,是向社會發出錯誤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