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622號
2018年06月22日
星期五
羅司:豁免的士公開競投未定案
2018-06-22
【本報訊】「的士法案」設有行政長官豁免公開競投的條文,被批為了「益自己友」鋪路。政府會否修改相關條文?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暫時沒有決定。並表示,立法是作出一個選擇,每個選擇都有好處和不好處。
「的士法案」建議,特區政府將來只向資本超五百萬元的公司發出的士准照,更容許行政長官基於公共利基豁免的士公開競投。特區政府被批評利用市民、旅客對的士不滿,提出加大監管的法案,從中加入利益輸送條文。
昨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被問及會否刪除豁免公開競投的條文?他回應,立法會仍在討論中,暫時沒有永久的決定,可能要到討論的最後階段才有具體的答案。並宣稱,對於條文的修改,政府常持開放的態度。
羅立文也指出,草案由政府送交立法會,官員現階段只是盡量向議員解釋各條文的精神、原意、理由。並說:「立法是作出一個選擇。世界上沒有一個選擇只有好處。每個選擇都要承擔一些不好處。我們衡量後作出選擇。」
豁免公開競投的理由是甚麼?羅立文重覆條文:基於公共利益,行政長官有權豁免。續強調,這不是新規定,現行法律亦有。不過,本報翻查《輕型出租汽車 (的士) 客運規章》,卻找不到相關條文。
有意見認為,只要行政長官崔世安同意,政府可以仿傚《土地法》,在「的士法案」加入規限豁免公開競投的條文。政府有沒有這個意向?羅立文回應,現時仍在討論中,不想具體說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