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601號
2018年06月01日
星期五
馬英九又遭告發教唆洩密 北檢認與柯同案 不起訴
2018-06-01
【香港中通社5月31日電】台北消息: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馬英九卸任後官司纏身,其中有關5年前涉及的“教唆洩密案”部分,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及律師黃帝穎等分別向台北法院及台北地檢署提出控告,其中柯建銘自訴部分已於去年經法院判決無罪確定,律師黃帝穎等告發的部分,台北地檢署認為與柯建銘自訴部分為同一事實,31日作出不起訴處分。
這宗教唆洩密案發生於2013年,當時馬英九在任內處理前台灣“立法院長”王金平被指控替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引發洩密爭議,更引爆馬王“九月政爭”。
之後,柯建銘向台北法院自訴,指控馬英九涉及教唆洩密以及加重誹謗。教唆洩密部分,柯建銘指控馬英九於2013年9月1日凌晨,指示林姓秘書打電話給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向黃世銘查詢哪些人被監聽、哪些人只有通聯記錄、並指示黃世銘製作“專案報告二”在當天中午見面時交付。
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柯建銘沒有辦法舉證證明,馬英九有透過林姓秘書向黃世銘查詢哪些人被監聽及哪些人只有通聯記錄;另外黃世銘作證時說,他是主動帶“專案報告二”含通聯資料晉見馬英九,馬英九並沒有指示他製作“專案報告二”的通聯資料,因此在去年10月判馬英九無罪確定。
至於律師黃帝穎等人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馬英九涉嫌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瀆職、妨害秘密;北檢偵辦後認為這部份與柯建銘自訴部分為同一事實,考量高院對柯建銘自訴部分已作出無罪確定判決,31日確定對馬英九作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