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515號
2018年05月15日
星期二
遲來的憤怒‧似早的譴責
2018-05-15
【本報訊】對於魯彌士主教幼稚園就讀幼稚園女童懷疑受性侵事件,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表示,感到憤怒並予以譴責。他指,有關學校需於週四前(五月十七)向教青局提交報告,局方經過研究調查後,若校方存在不當,可能會對校方作展開相應行政程序。事件始發生於去年十月,大約半年前,教青局稱本月九日才由校方通報而得悉事件,被問到是否認為校方收到家長意見後應向局方反映?譚俊榮認為﹕「係!」他指,由幼稚園至大學,教青局均有通報機制,強調教青局只是負責監管監督,不能將所有事情推向教青局。
若証校方延報會展行政程序
魯彌士幼稚園就讀幼稚園女童懷疑受到菲籍學校男工作人員性侵事件持續發酵,對於事件發生後半年,教青局才得知,令社會不少人感到訝異。譚俊榮及教青局副局長梁慧琪均指,教青局於本月九日,由校方通知下才得悉該懷疑性侵事件。並於十日馬上召開家長輔導會,校方需於週四前(五月十七)向教青局提交報告,局方經過研究調查後,若校方存在不當,可能會對校方作展開相應行政程序。
梁慧琪補充,據目前資料,涉案男子主要在校內跟進整體清潔工作,部分時間經校方安排協助派發下午茶,具體情況仍待學校提交報告,以及需要調查是學校抑或是老師知悉事件後出現沒通報的情況。她指,教青局有各類指引向校方頒布並要求遵守。記者向其提問,指引沒有約束性及罰則,如何令校方一定遵從指引去做?她稱,局方每年七月都會與各校就學校運作指引的更新內容作面談,以及收集教育界意見。她認為,無可能每樣事情都透過立法去做,若以法律形式頒布,就不能做到適時調整、讓指引更能按社會發展而作出調整。
譚司﹕不能所有事情推向教青局
有學校反映,非禮、性侵不在通報指引中不清晰,譚俊榮指,由幼稚園至大學,校方與教青局均有通報機制。他認為,教青局是負責監管,該事件也是在校方通報下才獲悉事件,不能將所有事情推向教青局。梁慧琪強調,校方需要按照局方發出的各項要求指引去執行,局方將會在監管上盡量做到最好。
梁慧琪亦指,稍後會向該校全校家長召開家長會,教導家長由學童的日常生活了解童有否相關經歷,以免學童心理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