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427號
2018年04月27日
星期五
攤販休假條文續受關注
2018-04-27
【本報訊】民署諮詢委員會昨召開平常會議,報告一、二月工作計劃執行進度。有委員在議程前發言中關注到諮詢中的《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的休假部份,包括三日至一百八十日合理休假,以及累計休假不清晰,認為累計日子方面缺乏人性化。
民署諮詢委員會委員柯清煌在議程前發言中指,業界認為《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及《小販管理制度法》中,記分制、違法與執法界定不清楚。此外,休假問題上,沒有清楚列明三日至一百八十日合理休假的計算。對於現有攤販兩年轉名過渡期,他認為非最合適時間,建議應考慮每個自僱者、經營模式、家庭狀況。希望民署用更多資源改善購物環境,增加市民的就業機會,開拓更多鮮活食品和放寬經營類別,讓市民購物多選擇,防止創造條件給予集團式壟斷街市。
民署諮詢委員會委員陳家良指,街市攤販不可連續休息三天或同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休息,日子上的把關相信是有助居民方便買餸,不過,累計日子方面缺乏人性化,一年五十多個星期只容許累計放三十日,即每星期不足一天休息。另外,有些街市攤販(例如豬肉,魚類)的貨品來源受制於上游,如暫停屠豬或遇上休魚期或特定傳統節日,則直接影響攤檔入貨和營業,如遇上這些情況而被休息,會否計算在休息日內?還是可計算在不可抗力的一百八十天內?他另建議,參與者進場後宜設半年試運期,讓參與者透過實際營運而決定是否適合繼續經營,若試運期後選擇退場的攤檔便可即重新競投和補充新人。在扣分制中應包括實際營運是否與經營計劃書相符合,營運時是否出現欺瞞斤兩或貨不對版沒有張貼貨品價目等納入在扣分制內。
有關民署一、二月工作計劃執行進度,二月底已持續跟進新財務系統中各個模組的測試階段,編寫各模組間的連貫性的測試案例;完成「市政意見即時反映平台」中關於市民使用的手機版網頁的介面模型;按工作規劃分階段開發市政設施EasyGo項目,正開展資訊處內部測試工作,安排工作人員對網站進行實地測試等。各工作目標的整體平均實際進度為百分之十六點四七,各部門預留金額為六點六七多億元,預留金佔預算百分之二十六點三二。
平常會議開始前,由民署園林綠化部部長張素梅,將「二零一八年香港花卉展覽」非本地展品組最具特色(園林景點)特別獎移交予民署,由民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