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327號
2018年03月27日
星期二
澳聞集納
2018-03-27
終院駁回中止宣告土地批給合同失效批示效力的請求
△行政長官透過2016年11月8日的批示,宣告一幅面積5288平方米,位於路環島石排灣工業區,稱為“SJ”地段,用作興建一幢工業用樓宇的土地的臨時租賃批給合同失效。
承批公司「建設發展置業有限公司」向中級法院提出中止上述批示效力的請求,不獲中級法院批准。上訴人不服,向終審法院提起司法裁判的上訴。
終審法院合議庭對案件作出了審理。
合議庭指出,在行政司法裁判的上訴中,終審法院僅審理法律事宜(《行政訴訟法典》第152條),由於上訴人所指的文件對於相關事實不具有完全證明力,故終審法院無權審理相關的事實事宜。此外,根據《行政訴訟法典》第1條補充適用的《民事訴訟法典》第434條第1款規定,明顯事實無須陳述及證明,眾所周知之事實應視為明顯事實,因此,就算上訴人再具有知名度,在被宣告租賃批給失效的土地上存有機器及物料以及清空土地的費用將導致公司破產亦不屬於眾所周知的事實。最後,由於不能證實預料執行有關行為將對聲請人或其在司法上訴中所維護或將在司法上訴中維護的利益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單憑這點已經足以裁定針對司法裁判提起的上訴敗訴。
綜合上述理由,合議庭裁定司法裁判的上訴敗訴。
參閱終審法院第17/2018號案的合議庭裁判。
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週六截止登記
△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將於3月31日截止登記,未作登記的學生宜把握時間,儘快登記。
特區政府於2017/2018學年繼續推出“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以體現對大專學生的重視和關心,支持大專學生購買書籍、參考資料和學習用品。凡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並於2017/2018學年在本澳或外地註冊修讀博士學位、碩士學位、學士學位、高等專科學位、兩年或以上的文憑或副學士課程的學生辦理登記後,可獲發澳門幣三千元津貼。該項津貼於今年2月13日開始接受登記,截至3月26日上午11時,登記人數達到33237人。
高教辦提醒已作登記人需定時檢查電郵,當發現登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高教辦會發電郵通知登記人盡快將相關補充文件上載於登記系統內。
有關詳情,可瀏覽高教辦網頁(http://www.gaes.gov.mo)或致電語音熱線(853)28571111查詢。
澳門航空再次迎來新飛機「松山燈塔號」
△ 1. 2018年3月23日上午,澳門航空在澳門國際機場飛機庫為新引進的(MCH)「松山燈塔號」( FAROL DA GUIA)舉行祈福儀式。
2. 松山燈塔又稱東望洋燈塔,是位於澳門東望洋山山頂上的燈塔,也是進入珠江的地標,至今仍為航海人士保駕護航。本次新飛機的命名表達了澳門航空「根植澳門,服務澳門」的理念,同時也承載了澳航全體員工對於澳門未來的祝願。
3. 3月23日上午十時,新航機祈福儀式在澳門國際機場澳門航空飛機庫舉行。黎鴻昇榮休主教和普濟禪院的釋敏禪法師為新航機祈福。
4. 「松山燈塔號」屬空中巴士A320型客機,擁有商務艙8個座位,經濟艙150個座位。
5. 澳門航空執行董事會主席兼總經理陳洪先生表示﹕本次引入新飛機是澳門航空逐步更新機隊航機整體規劃的一部分。除了機隊擴展,我們將繼續培養本地飛行員,並積極開展各類培訓計劃,以適應未來航線發展的需求。澳門航空將一如既往地緊隨澳門特區的發展步伐,苦練內功,厚積薄發,革故鼎新。努力為澳門特區「一平台,一中心」的戰略建設添磚加瓦。
6. 祈福儀式後,「松山燈塔號」在3月25日執行其首航航班一一¬從澳門飛往曼谷的NX886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