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227號
2018年02月27日
星期二
官媒發表《為新時代堅持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有力憲法保障》文章
2018-02-27
【中新社北京2月26日電】 中國官媒25日晚發表題為《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有力憲法保障》的文章稱,憲法修改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決策,也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
文章稱,通過修改憲法,把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載入國家根本法,體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必將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文章稱,中國現行憲法是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憲法,必須長期堅持、全面貫徹。
文章指出,中國現行憲法公佈施行至今已有36年,實踐充分證明,憲法以其至上的法治地位和強大的法治力量,有力堅持了中國共產黨領導,有力保障了人民當家作主,有力促進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有力推動了社會主義法治進程,有力維護了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是國家和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根本法治保障。中國憲法確立的一系列制度、原則和規則,確定的一系列大政方針,具有顯著的優勢、堅實的基礎和強大的生命力。
文章稱,憲法祗有不斷適應新形勢、吸納新經驗、確認新成果、作出新規範,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文章稱,1982年憲法施行後,根據中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實踐和發展,全國人大於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先後四次,對1982年憲法即中國現行憲法的個別條款和部分內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共通過了31條憲法修正案。
文章指出,中國憲法發展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必須隨著黨領導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發展而不斷完善發展。祗有不斷地、及時地通過憲法確認黨和人民創造的偉大成就和寶貴經驗,體現實踐發展和時代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才能更好發揮憲法的規範、引領、推動、保障作用。
文章稱,根據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形勢新實踐,在保持中國憲法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的基礎上,有必要對中國憲法作出適當的修改。
文章指出,自2004年修改憲法至今,已過去十多年,黨和國家事業又有許多重要的、深刻的發展變化。為了更好發揮憲法在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中的重大作用,需要考慮對憲法作出適當的修改。
文章指出,黨中央決定對憲法進行適當修改,是經過反復考慮、綜合方方面面情況作出的。及時將包括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把中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完善國家主席任期任職制度、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涉及修改憲法的有關內容等,載入國家根本法,是非常必要、非常及時的。
文章稱,修改憲法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按程序進行,對憲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
文章指出,從新中國憲法制度近70年發展歷程看,不論是制憲還是歷次修憲,都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進行的。修改憲法必須充分發揚民主、集思廣益。憲法修改關係全局,影響廣泛而深遠,既要適應黨和人民事業發展要求,又要遵循憲法法律發展規律。在中國憲法制定和歷次修改過程中,均十分注重公眾的廣泛參與。修改憲法必須依法按程序進行。在黨中央領導下,通過歷次修憲實踐,已經形成了符合憲法精神、行之有效的工作程序和機制。
文章指出,憲法修改必須慎之又慎,遵循憲法發展規律、體現憲法制度特點。中國現行憲法主體內容是好的,總體上看是適合的,需要修改的內容應當屬於部分和補充性質的。對各方面普遍要求修改、實踐證明成熟、具有廣泛共識、需要在憲法上予以體現的規範、非改不可的進行必要的、適當的修改;對可改可不改,可以通過有關法律或者憲法解釋予以明確的,原則上的不改,努力保持憲法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維護憲法的權威性。
文章稱,貫徹修改憲法總體要求,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文章稱,這次修改憲法的總體要求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把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國家根本法,體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在總體保持中國現行憲法連續性和穩定性的基礎上推動憲法與時俱進、完善發展,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文章指出,《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將“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寫在一起,確定其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調整充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和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的內容,明確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會文明、生態文明協調發展,把中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完善依法治國和憲法實施舉措,明確健全社會主義法治,實行憲法宣誓制度,增加設區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充實完善中國革命和建設發展歷程的內容,使黨和人民團結奮鬥的光輝歷程更加完整;充實完善愛國統一戰線和民族關係的內容,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廣泛凝聚正能量;充實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內容,明確堅持和平發展道路,堅持互利共贏開放戰略,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充實堅持和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內容,明確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增加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容,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礎;修改憲法中國家主席任職期限的有關規定,加強和完善國家領導體制;增加有關監察委員會的各項規定,為設立監察委員會提供憲法依據。
文章說,要把實施憲法擺在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突出位置,採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工作,為保證憲法實施提供強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以憲法修改為契機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一個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