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223號
2018年02月23日
星期五
民署新年檢控十七食肆沒申報調價
2018-02-23
【本報訊】農曆新年期間不少食肆營業都會加價或加收附加費,民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表示,在年初一至五進行二百多次巡查,十七間食店沒申報價格有變動遭票控,同比增四成,認為情況嚴重。
戴祖義說,今年新年許多食肆都沒營業,只小部份開門,而民署的巡查次數與去年一樣,在二百多次巡查中,發現十七間店鋪沒有向署方申報價格變更,已票控罰款二千五百元,未發現其他異常情況。
戴祖義:情況嚴重
去年相關檢控為十二宗。戴祖義認為,今年情況是嚴重的,因巡查次數不減,且申報程序已簡化不如以往繁複,「商戶係知要做呢個動作」、「我相信個個都會守法」。
至於未來需否調升罰款,戴祖義指,二千五百元已有一定的阻嚇作用,但若情況最終沒改善,他們可能會考慮增加。
三百多宗申報新年加收
根據民署資料,今年一月一日至二月十五日向其申報更新價目表的有五百三十五宗,同時有三百三十九宗申報會在農曆新年期間加收附加費用。
此外,戴提到,民署正按既定時間表推進修訂街市條例和小販規章,應會於三月底展開相關諮詢,稍後將有進一步公布。他強調,修訂是希望以新模式帶領街市發展,為其注入新發展動力,服務好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