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最高可建十一點四米荔枝碗驚現三規劃條件圖草案

2018-02-22

【本報訊】文化局早前稱會考慮是否把路環荔枝碗船廠片區臨時緩衝區範圍擴大到對面的山體,以更好保護其景觀。然而,在工務局新一批諮詢中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就出現船廠對面三幅長期批租地。草案建議土地用途為非工業,可建樓宇高度達十一點四米。

諮詢期至本月廿八日

工務局在年廿九(二月十四日)開始就十幅土地的私人工程規劃條件圖草案諮詢,意見收集期至本月底(urbanplanning.dssopt.gov.mo/cn/flow1.php)。當中包括路環荔枝碗馬路5號、6號和9號三份私人工程規劃條件圖草案。5號地段荒廢中,6號蓋起鐵皮屋,9號為現時的「生記」。

這三幅土地都是長期積借批地,面積分別為四十三、六十五和一百二十八平方米。它們與評定中的荔枝碗船廠片區一街之隔,正對的是已被政府收回的文記船廠及九記六合船廠,並處於臨時緩衝區外。

三地規劃條件基本一樣

三份草案的規劃條件基本一樣,建議用途為非工業。最大許可地積比率和覆蓋率都沒有限制。樓宇最大許可高度分兩部份,至屋簷為八點九米,而屋簷至樓宇屋脊垂宜高度不可逾二點五米,即建築物最高可到十一點四米。

同時建築規定,屋面強制用中式瓦鋪砌的坡屋頂,並可設面積不超地段四分之一中式大階磗平台。建築材料也有限制,立面要用粉刷牆身和著色的木或金屬門窗,並要求在工程計劃草案階段須聽取文化局意見。

文化局曾允考慮納入緩衝區

在本月十二日舉行的行荔枝碗船廠片區的文評公開諮詢場,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回應有關擴大臨時緩衝區至荔枝碗馬路另一邊、對面山體時承諾,政府將在下一步考慮是否把山體納入緩衝區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