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司:問責制落實執行不到因欠實際執行措施與配套制度

2018-01-06

【本報訊】政府目前雖然是有問責制,議員高天賜一言道出,回歸後至今未見過有官員因為犯錯而要下台。事實上完全沒有高官做錯事要下台這回事。他提出,未來在新的公務人員評核制度中會否作出調整,令評核制度及問責制到位?議員李振宇表示,理解問責制非要犯錯者「人頭落地」,應該有懲有罰。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指,問責制級別中,是給予機會改過、改不到最後才到下台。她稱,現有法律及制度均有問責,落實及執行不到是由於欠缺實際執行措施及配套制度。續指,未來透過完善評核制度、第三方評監、將局與人員職效連結、公開評核結果等,增加公眾監察。

天鴿對政府處理、善後能力,以及前任氣象局長是否需要背黑鍋,餘波未了。昨日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中,李振宇借廉署對天鴿中《有關氣象局颱風預報程序及內部管理的調查報告》,指出政府對於領導官員的監督存在漏洞和盲區。廉署二零一二年工作報告曾指出,很多行政問題並非純技術性及執行層面的事宜,而是和決策層有關,主因就是該作為而不作為、該決定而拖延決定的現象頗常見,造成的危害性比亂作為影響更深遠。早前天鴿更是將政府的官僚作風、遲緩應對表露無遺,有聲音要求對相關領導官員進行問責。遺憾的是,政府至今未能作出積極有效的回應,導致針對官員責任調查往往只是問而不責。他指,理解問責制非要犯錯者「人頭落地」,應該有懲有罰。未來領導官員績效評審機制和強化官員問責制度上,有何完善措施?

帶出高官問責問題後,其他議員亦加入討論。高天賜指出,回歸後至今未見過有官員因為犯錯而要下台。所謂的官員問責只是形式,認為局長都要被評核,而且要公開第三方評價報告。他提出,未來在新的公務人員評核制度中如何令評核制度及問責制到位?宋碧琪指,政府所謂的問責、調查未達到市民所期望。例如涉事的官員可以退休作為迴避。希望將不合時宜的制度作出修定,不要讓不作為、亂作為的官員長期佔據位置,影響施政效能。並要在領導主管人材選拔上作好安排,要選賢者。何潤生則希望,可以修改退休人員的處罰,以及重視第三方評核結果,作為領導主管人材選拔上的評分及考慮條件之一。

陳海帆回應,理解問責制非要犯錯者「一有錯就人頭落地」,現行問責制級別中,先是給予機會改過、改不到最後才到下台。她續稱,現有法律及制度均有問責,全面規範行政、法律、道德、政治四方面。包括文化局人員違規招聘、天鴿調查等,都有按現行法律進行問責。但問責制落實及執行不到是由於欠缺實際執行措施及配套制度。未來會透過完善評核制度、第三方評監、將局與人員職效連結、公開評核結果等,增加公眾監察。

行政暨公職局局長高炳坤補充,新評核制度將局與人員職效連結,包括年度施政項目及預算規劃和執行情況,以及部門內部管理運作和市民對公共服務作出的意見和評價來評估,期望提升政府各部門整體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