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1204號

2017年12月04日

星期一

周庭希批警記事簿

2017-12-04

過去七年,周庭希多次批評警方濫權。在今次專訪中,他說:「澳門政治制度上已先天缺乏市民有效監督與制衡政府的機會,若言論、新聞自由進一步受到限制,警方權力又進一步向公民自由領域伸延,只會令民間監察力量更薄弱,等同開路給澳門官員更無法無天,所產生的結果將由所有澳門人一齊承受。」

周庭希強調,中國與澳門政府宣傳的「法制」,只會著重「被管理者」要遵守法律所定規則。至於法治精神所涵蓋的在法律之下對公權力的制約、優先對公民人權的保障,幾乎係隻字不提。

本報輯錄了周庭希曾批評警方濫權的個案。需要警惕的是,現時的情況看來較當年周庭希批評時嚴重: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

多名新澳門學社成員,在溫家寶訪澳前及期間受到警方的跟蹤、監視及阻撓出行。周庭希質疑警方的理據何在:「接近或不接近溫家寶,都是我合理的權利,所以,不是警方跟蹤的理由。」遭跟蹤、監視合共四至五天的周庭希不介意自己的私隱被侵犯,但是,他提出,其他有意參與社會的青年受到非必要的監視,會形成很大的心理壓力,不利他們參與社會。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

澳門大學副教授仇國平以「澳門良心」成員的身份,到公益金百萬行抗議,被警員以闖進限制保安區為理由抬離現場。周庭希向在場的高級警員詢問,究竟依照甚麼法律把仇國平帶返警署。對方態度差劣,並說:「再追問,就控告你 (周庭希) 脅迫,旁邊的同事 (警員) 可作證。」周庭希批評,警方濫用權力限制表達和人身自由。

二零一三年二月

請願人士在觀光塔外仍未見到訪澳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已被便衣警員抬走扣留。《愛瞞日報》社長周庭希拍攝時,司警喝斥不准拍攝,並遮擋鏡頭被,甚至,強搶記者手上的請願信,並把他扣留。當時,現場沒有封鎖,旅客、市民皆能自由走動。周庭希在獲釋後指出,攝錄機內影像全部不見。並批評,司警的行為嚴重侵害新聞和言論自由。

二零一三年三月

四名「澳門良心」成員在濠江中學門外派發「公平選舉」傳單,現場有十多名便衣及軍裝警員。警方一度要求「澳門良心」進入遠離校門數十米、用鐵欄在行人道設置的「示威區」內派發傳單。周庭希強調,他們不是「集會」,他們只是「如同普通商業機構或非牟利機構在街頭派傳單」。警方的行動是收緊公民的空間。

二零一四年三月

警方開始限制到政府總部遞信的人數。周庭希表示,這是無稽的要求,過去八年來從未聽過這規定。他批評,警方硬把「市民表達訴求的普通遞信」當成「遊行」處理,是濫權的行為,是要阻嚇居民,絕對是收窄公民空間,也損害表達自由。而且,警方在政府總部長期放置「鐵欄」,是要用「強硬形象」來面對示威和請願人士。

二零一四年五月

記者追訪行政長官時被拉扯受傷。周庭希批評,包圍特首的警員實在太多,根本沒有需要。「政權移交之後,澳門的特首已覺得自己如同皇帝。不知是否澳門有很多人時常意圖刺殺崔世安?或是澳門居民經常為崔世安帶來威脅?」周庭希表示,領導人有職責面對及回答記者的提問。並說:「你 (崔世安) 這麼驚記者的問題和市民的靠近,不如你不要再參選,不要做特首。」

二零一五年一月

警方在遊行前四十八小時圍封政總附近的泊車位,並在政府總部外架設「鐵欄」,縱使遊行路線與政府總部相隔六條行車線及兩個花圃,發起人也無意到政府總部遞信。周庭希認為,當局把遊行的保安、監控措施提升級別,不符比例原則,令市民感到自己被政府視作「暴民」,減低日後參與遊行意欲,也令日常生活受影響的居民對遊行人士反感。

二零一七年三月

新澳門學社在街頭收集參選政綱意見。警員警告:若堅持使用揚聲器,將被檢控。周庭希表示,這是警方前所未有的舉措,而且事態嚴重,所以要求廉政公署介入調查。他也指出,遊行、集會一定佔用路面、產生聲浪等。無論是終審法院的判決或聯合國的決定都認為,在符合法律的情況下,那些最低程度的影響是應該得到容許、容忍的,因為,這是尊重言論自由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