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1123號
2017年11月23日
星期四
優化飲食牌照一站式發牌制度
2017-11-23
【本報訊】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指,會優化飲食牌照一站式發牌制度,設恆常審批委員會,透過修改行政法規,賦予法律權限批出意見和簽發文件,縮短申請文作在內部的來回時間,加快審批時間。
議員施家倫及高開賢,反映出一站式服務不足之處。施家倫反映,有申請人到一站式申請飲食牌照時,幾個部門唧牙膏式指出問題,令申請人需要走數次才能完成牌照申請。高開賢認為,一站式要解決跨司、跨部門問題,否則會使發展受牽制,不要令依法施政成為僵化執政,希望政府能按實際情況,人性化執行好法律,為申請人提供解決意見,協助申請人。
民署於二零一六年發出一百四十七個飲食牌照,平均審批日數為四十六日,最短為三十三日,最長為七十七日。有飲食場所申請人反映,申請時間過長。陳海帆指,審批時間長的原因包括﹕申請人資料未具審批要求、選址是否適合開設有關場所、多次更改裝修圖則及更換裝修公司等。為縮短申請及審批時間,民署有透過技術協助和電子化流程,讓申請人了解當中環節。未來,會將由多個部門組成的檢查委員會,改為設恆常審批委員會,由專屬人員專責驗收,並通過授權方式,讓相關人員有權限批出意見和簽發文件,縮短申請文作在內部的來回時間。另外會修改行政法規,在確保場所經營不對公共安全、公共衛生或環境等造成影響下,適當放寬令申請人盡快開展裝修和營業,優化臨時牌照制度。同時會增設“網上辦理飲食及飲料場所牌照續期服務”,方便持牌人辦理續牌申請。
法務局局長劉德學表示,未來修改會朝設立一站式服務制度,並朝全程電子化申請上著手,期望做到優化程序和提升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