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發表傾向性意見走精面? 高天賜批章委會卸膊荒謬

2017-11-18

【本報訊】全體立法會議員將在下月投票,決定是否中止蘇嘉豪的議員職務。議員高天賜 (見圖) 質疑,今次的警方執法與海一居那次存在差異。而且,若立法會硬要中止職務,將凸顯行為與後果不符比例。他提醒,今日政府可以用這手段對待蘇嘉豪,他日也可對付其他議員。

警方執法與海一居有明顯差異

去年,抗議澳基會向暨大捐出一億元的遊行後,蘇嘉豪前往主教山遞信不果,最終把信函摺成紙飛機放進特首官邸,因此面臨中止議員職務及審訊。直選議員高天賜提出,把蘇嘉豪當日的行為與二零一五年海一居示威相比,便可見到待遇不同。在海一居的示威中,有車上女警受襲,有警車車門受毀等等,至今沒有一人需要到法院受審。

今日處理蘇嘉豪‧明日可對付其他議員

高天賜表示,若蘇嘉豪涉嫌觸犯嚴重罪行,例如殺人、縱火、騎劫等,當然要中止職務。然而,蘇嘉豪當年前往主教山的行動是為了公義,為了維護公眾利益 ── 要求善用公帑,更是行使《基本法》保障的公民權利、自由。若被中止職務,行為與後果不符比例,立法會實在難以向社會交代,而且非常危險。因為,今天,政府用這手段來處理蘇嘉豪,他日,都可對付其他議員。

蘇嘉豪在主教山做了甚麼?

可以預料,將有議員聲稱,由於法院未有最終判決,不確定蘇嘉豪當年在主教山做了甚麼,所以,投票贊成中止職務。高天賜認為,中止職務的投票較法案的投票更重要。議員不確定的話,沒有理由贊成中止職務。「議員們要明白自己中止甚麼?議員將要中止九千二百多名選民期望蘇嘉豪履行的議員職務。」高天賜強調,議員職權由《基本法》賦予,議員履行職務是偉大的事情。

前日,章程及任期委員會拒絕進行開門會議,期間,沒有觸及案件,沒有仔細聽取蘇嘉豪的辯護,最後,決定只發表技術意見,不發表傾向性意見。高天賜認為,委員會應該觸及案件,應該筆錄蘇嘉豪的辯護。原因是立法會不受司法保密的限制,而且,其他議員也要知道蘇嘉豪做了甚麼。他批評,委員會的做法是卸膊、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