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1021號
2017年10月21日
星期六
規管戲院電影院經營場地 藝文界指不應一刀切
2017-10-21
【本報訊】法務局提出的《檢討行政條入制度》諮詢文本建議,劇院及電影院僅可以酒店及純商業樓宇經營。對此,藝文界強烈質疑,擔心表達空間受到扼殺。
在昨午的公開諮詢會中,一名劇場表演人士指出,現時有觀眾的劇場已得到消防局的批准。並表示,不同場地的表演可給觀眾不同的經驗,劇院及電影院以外的場地,可進行實驗性、啟發性、紀念性的表演,政府不應該埋沒這類表演場地。一名劇場工作者舉例,文化局的藝穗節表演也在工廈、圖書館等地方進行。他強調,在多元的地方表達,也是公共利益的重要部份。
也有藝文界人士指出,回歸以來,政府的表演場地缺乏,例如:難以在文化中心借到場地。而且,很多劇場缺乏資金,不得不進駐合符消防要求的工廈,觀眾都在九十人之內。並坦言,在資源不足下營運小規模劇場,其實是民間自救,同工們花了很多心力,政府將來不應「一刀切」,不應只准許在酒店及純商業樓宇表演。
公開諮詢會結束後,法務局副局長鍾穎儀受訪時表示,現時提出的諮詢文本是政府方案,卻不是最終定案。當局持開放態度諮詢,聽取各界的意見。傳媒多次追問文化局,包括局長梁曉鳴是否知悉、同意諮詢文本?鍾穎儀沒有直接回應。僅表示,草擬文本是跨部門的工作,涉及十三個部門,文化局是其中一員。過程中一直溝通、聯繫,有諮詢不同部門的意見。
兩場諮詢會不見文化局代表
現實卻是,兩場公開諮詢會中,雖有五個部門的代表出席,卻不見文化局代表。鍾穎儀解釋,由於場地所限,不可能邀請十三部門的代表出席。但是,餘下的公開諮詢會,可能邀請現時缺席的部門派出代表。記者也提出,四場的業界諮詢會就是沒有藝文界專場,鍾穎儀表示,已有專場給劇院、電影院等經營者,現正籌備增設文化界專場。
今次的《檢討行政條入制度》諮詢安排也有別於其他諮詢。法務局今次舉辦四次公開諮詢會,均為每次諮詢會設定對象:婦聯、街總、工聯、社諮委。或許有市民覺得,不屬上述社群便不能出席。鍾穎儀回應,設定對象是為了多聽意見,公眾諮詢場已是開宗明義,歡迎市民到場發表意見。並解釋,由於公開諮詢會大多在夜間進行,考慮到市民作息等,才訂為一小時結束,往後會聽取全部意見後才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