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加強監察力度打擊賄選

2017-09-13

【特訊】為確保第六屆立法會選舉的公平、公正和廉潔,自9月2日進入選舉宣傳期後,廉政公署加強了有關打擊賄選的監察工作。

根據新修訂的《立法會選舉法》,與候選人有特定關係的社團或候選人本身在宣傳期內舉辦或參加免費餐飲、旅遊或派發津貼等福利活動,必須向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申報。廉政公署根據社團及候選人申報的資料,對近期舉辦的提供餐飲旅遊等福利活動進行了重點巡查,一方面核實有關申報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同時監察所舉辦的福利活動是否涉及競選宣傳。

新一屆立法會選舉投票在即,廉政公署將進一步加大監察及執法力度以打擊賄選。為方便市民就選舉違法行為作出檢舉和投訴,在9月16日及17日,廉政公署和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的統一投訴熱線(28997733)會繼續安排專人24小時接聽,市民也可透過網上平台(www.ecomplaint2017.gov.mo)進行投訴,廉政公署亦將於9月16日和17日早上九時至晚上九時開放皇朝廣場14樓的投訴中心,以及位於黑沙環裕華大廈地下及氹仔濠庭都會第四座地下的社區辦事處,安排專人接待市民投訴。

選管會提醒選民盡早查核投票地點

△本周日(9月17日)是立法會選舉日,選管會提醒選民如果仍未收到投票通知書,應盡早查核所屬的投票地點。

最方便的途徑是可以在任何時間,致電選管會服務熱線(2891 7 917)的語音查詢系統,就可查核所屬的投票地點。

另外,可以親臨選舉資訊中心(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樓),或前往設於47個地點共71部的政府自助服務機查核。

涉嫌違法宣傳而觸犯加重違令罪

△治安警察局清息:

於9月11日下午,治安警察局分別發現兩宗涉嫌違法宣傳而觸犯加重違令罪的案件。

約下午1時25分,治安警察局警員巡邏期間,發現在賈伯樂提督街某店舖對外張貼了立法會選舉某候選組別的宣傳海報,而有關店舖經理承認店舖內之宣傳海報是他張貼的,並自願立即除下上述海報。

另外,約下午5時多,治安警察局警員巡經筷子基沙梨頭南街時,發現立法會選舉某候選組別的人員將宣傳旗幟固定在路旁圍欄上,涉嫌違法宣傳。在治安警察局警員調查期間,有關宣傳人員聲稱有關宣傳的旗幟是某候選人要求工作人員縛在路旁護欄上作宣傳的,其本人只是負責協助派發宣傳單張及講解政綱。隨後,警員再向某候選人進行調查,其承認涉及上述加重違令罪的行為,並聲稱承擔責任。

上述兩宗案件,由於行為人涉嫌違反第3/2001號法律及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的指引,而觸犯加重違令罪,故治安警察局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警方會繼續依法執法,呼籲各候選組別及其支持者應奉公守法進行宣傳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