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0824號
2017年08月24日
星期四
總城規應盡早出臺作指引 陳德勝:都市更新要認清方向
2017-08-24
【特訊】「舊區重整」討論了十多年 除了改名為「都市更新」外 一直未有大進展。日前 終於迎來喜訊 都市更新委員會通過了兩個專責小組建議 包括樓宇重建業權比例將分為四級,樓齡低於三十年的樓宇重建業權維持百分百,樓齡三十年或以上的舊樓重建業權比例將下調至九成或八成五,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樓宇的重建業權為八成五。以及重建期間,居民可選擇暫住房或領取現金津貼出外租屋,直至重建完成。這些建議對於談論多時的「都市更新」可謂邁出了一大步 值得給予掌聲 但是從這個新通過的樓宇重建業權比例制度來看 不禁讓人懷疑大家是不是迷失了方向。
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陳德勝表示 日前 都市更新委員會通過了新建議的樓宇重建業權比例制度 以及重建期間,居民可選擇暫住房或領取現金津貼出外租屋,直至重建完成 可謂是行出了重要一步 應給予肯定。但是 首先我們要搞清楚一點「都市更新」的概念應該是甚麼 是舊樓拆卸重建﹑舊樓翻新? 還是舊區整體重新規劃﹑重建更新? 大家要搞清楚不要迷失了方向。現在新提出的樓宇重建業權比例制度無疑是更傾向於單純的舊樓拆卸重建 因為樓齡低於三十年的樓宇重建業權維持百分百 對於現時舊區零星散佈著已翻新重建的樓宇 這個百分百的重建業權比例將會是將來“真正「都市更新」”的絆腳石。
陳德勝強調 現時舊區除了佈滿高樓齡又殘破的樓宇之外 區內的路網 包括行車道及行人路非常狹窄 公共渠網﹑電網﹑自來水網﹑通訊網等也已經非常殘舊及不勝負荷 配套設施 包括休憩空間﹑社區康體娛樂設施嚴重不足 加上除著澳門人口不斷增加 將需要更多的土地空間來滿足市民居住及日常生活的需要 這些土地總不能一味靠填海造地來滿足 所以「都市更新」應該要對舊區整體重新規劃﹑重新建設更新 興建高層樓宇 騰出更多土地空間重新規劃及擴寛路網 擴容及優化公共渠網﹑電網﹑自來水網﹑通訊網等 加設相關配套設施﹑增加區內市民生活及休憩空間。
陳德勝進一步表示 對於建議設立“可由居民選擇暫住房或領取現金津貼出外租屋的制度”是好的 尤其是一些樓宇結構有安全隠患的大廈 可以先讓居民遷出 到暫住房或領取現金津貼出外租屋居住 保障居民生命安全 待整區重新規劃建設。
他指出“總體城市規劃”應該要盡早出臺「都市更新」要跟據未來“總城規”的規劃來進行 但是現在大方向要清晰 「舊區重整」亦好「都市更新」亦好 應該是對整個區域重新規劃建設 不是單純的舊樓拆卸重建 所以現時在定訂相關法律草案時要認清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