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學習障礙
2017-07-10
二零一五/一六學年,本澳有一千五百九十二名特殊教育學生,當中九百四十九人就讀融合班。過去幾年,特殊教育學生數目有所上升,在評核系統中,仍有一定數目學生在輪候當中。何謂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分為身心障礙。身心障礙類包括﹕智能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語言障礙、肢體障礙、嚴重情緒障礙(包括精神性、情感性、畏懼性、焦慮性等疾患,以及注意力缺陷過動症、或有其他持續性之情緒或行為問題)。學習障礙指因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推理、表達、知覺或知動協調等能力有顯著問題,以致在聽、說、讀、寫、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障礙非因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也會出現多重障礙,即同時具有兩種以上不具連帶關係且非源於同一原因所造成之障礙致影響學習者。
歐洲於十八世紀已出現特殊教育學校,逐漸形成了聾教育學、盲教育學、弱智教育學等,至十九世紀有提出了治療教育學理論、二十世紀中期擴展到學齡前殘疾兒童的早期診斷與教育訓練,以及延伸到殘疾青年的高中至高等教育、職業教育。
正視子女學習需要
救世軍(澳門)於北區開設教學輔助中心,為小學特殊教育學童提供課後學習支援服務。父母對子女的學習需要、生活其實最了解,有時,基於心理關口,郤不正視,甚至不認為子女是有學習障礙。
救世軍教育服務總監鄭啟員表示,部份家長並不接受子女有特殊教育需要,認為子女只是學習較懶散、蠢,沒有正視子女真正的學習需要得不到。有個案是子女參與評定後,被評為學習障礙,父母也不認同評定結果。其實,父母又怎會不知道子女需要什麼?
不要將學習障礙視為問題
聽覺障礙、語言障礙、過度活躍等,都是學習障礙之一,社會對於學習障礙仍存有不少誤解或不理解,將之視為學童本身的問題。鄭啟員認為,「不應將特殊教育需要視為問題,應視為一種個人學習需要、特性。正如每個人對學習、環境等都有不同需要一樣,應該透過按其需要,作出適當的學習引導方式和,提供合適的支援服務,協助他們找到正確學習方式。不是讓他們在失敗中學習,為他們貼上標籤。」
找出合適的學習方式
救世軍教育服務策劃統籌主任曾慧菱表示,中心會按照每個學童的情況,由導師提供適合的學習支援服務。有學童在導師的指導,建立適當的學習方式後,默書由當初三十多分,取得一百分。學童、導師及家長,對此都十分鼓舞。而自閉症兒童,只是不善於表達,所以給人「沒有回應」的感覺。除此,導師會為學童設立指標性的目標,學童要建立自理、社交能力等。也讓學童改善社交能力,慢慢提升社交能力。協助學習障礙的兒童打開心門,找到學習上通向成功的鎖匙。
學習障礙的兒童具有一定的藝術才能、創造能力。協助他們走向找到合適的學習方式,除了專業治療師、導師外,家長在當中擔當重要角色,鄭啟員表示,未來有需要加強家長教育,讓家長更多了解學習障礙,與專業人士共同合作,協助孩子找到合適的學習方式,找到打開心門的鎖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