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0425號
2017年04月25日
星期二
領導主管唔聽法律專業意見 文化局違法請人終出事
2017-04-25
【本報訊】月前,廉政公署指出,文化局違法以取得勞務方式聘請大量全職人員,以及兩名主管的工作經驗不足仍獲委任。完成內部調查後,沒有領導或主管受到處分。文化局局長梁曉鳴昨日相關的新聞發佈會指出,有領導、主管曾沒有聽取法律專業意見。現時最需要負上的責任,就是馬上改正和處理。
梁:以取得勞務方式聘人、我入職時已存在
「以取得勞務方式聘用人員的歷史較長。我在一九九五年第一次進入文化局工作時,這情況已存在。」文化局局長梁曉鳴指出,曾有法律專業人員在不同情況下提出告誡:一些法律的使用有問題。但是,領導、主管有時「未必聽得入耳」。所以,各階層的人員都值得反思和需要負責。被問及有沒有領導、主管需要問責?梁曉鳴指出,文化局今次調查顯示,基本上不牽涉利益輸送,也不涉違法。現時,各領導、主管最需要負上的責任,就是馬上改正和處理,讓文化局重新開始工作、建立形象。並表示,未來依法工作時,不會忘記初心,繼續負上開拓文化事業的責任。
對於外界批評,文化局自己查自己。梁曉鳴回應,當上級、廉政公署或其他權限部門進行任何調查,文化局必定全面配合。廉署是否現正調查文化局的領導、主管?梁曉鳴表示,真的不掌握相關情況。並補充,在聘請上出了大問題,與主管的能力有關,未來肯定進行一些人事調動。
明言前局長短處在法規
梁曉鳴主動提及前任領導 (吳衛鳴):「當然,他是直接負責人事管理這個重要板塊的工作。由於他已經離任,也有部份主管已經離任。所以,當我們再去看這件事時,我想,都要持比較全面、客觀的態度。」梁曉鳴表示,每一個人都有長處和短處,上階段的領導都是藝術專業出身,短處是在法規方面。
出現違聘負責範疇太多是禍胎
為何出現違法聘請人員?梁曉鳴指出三大成因,其中,文化局近年要負責的範疇和責任越來越大。例如:拉丁城區大巡遊的舉行、《文化遺產保護法》的生效等。他重申:「文化局完全認同、尊重廉署報告所提出的:雖然有工作,雖然有壓力,雖然活動很好或很大,都不能不規則或使用不正確法令招聘人員。」
文化局從問題中總結教訓:以後不能夠輕視工作裡任何一個細小環節,開展工作時也不能夠急躁、冒進。內部必須設有一套完整的監察機制和組織,從而防患未然。領導、主管必須重視法律人員的意見和加強對法律的理解。梁曉鳴說:「對法例的運用,不能再粗疏,不能再有偏差,不能更多的隨心所欲。」
為特區帶來負面形象深刻反省
對於建議行政長官豁免兩名主管的工作經驗要求,備受批評。梁曉鳴表示,文化局對法例的偏差理解和工作的粗疏,令司長和行政長官陷入非常尷尬的狀況。文化局就兩事件對特區政府及社會帶來嚴重的負面形象,以及對社會造成的負面沖擊,進行深刻反省及並表示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