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0320號

2017年03月20日

星期一

兩草案一靜一動

2017-03-20

早前本報曾向工務局查詢兩案情況,獲回覆:「根據資料顯示,所查詢的兩個個案正在進行補充研究。」具體研究的是甚麼則未交代。根據相關規定,補充研究沒時間限制,而有研究亦不代表定改草案,即使改也只有涉重大修改才會重走公示諮詢程序。

漁頭草案仍補充研究中

漁人碼頭重建發展計劃之一勵宮酒店早前開幕,是其三年內第二間落成酒店。餘下一間的新酒店計劃,據介紹會名為勵駿,是集團的旗艦酒店,走仿照十七世紀中中歐時期文藝復興建築風格,屬五星級豪華酒店,設約五百間客房,內有博彩設施。

土地承批公司代表周錦輝受訪時提及,仍在等候政府批出是限高六十米還是九十米的規劃條件,又稱「我哋已經規劃左九十米高,希望就九十米啦,因為唔好晒我啲則費!」而政府回覆他在做環評中。

言論引發有關注事件的新澳門學社發聲明,重申反對於漁人碼頭所處之澳門半島東海岸興建超高樓,破壞外港沿岸和東望洋燈塔景觀,政府應對漁人碼頭規劃項目採取不放寬限高、地積比和覆蓋率的原始方案。

嚤囉園草案正公示收集意見

與仍在等批的漁人碼頭不同,嚤囉園的規劃條件圖則已有動靜。工務局本月初公布新一批規劃條件圖草案,當中就包括位於鄰近馬交石炮台馬路之土地、即嚤囉園的第二次草案(urbanplanning.dssopt.gov.mo/cn/flow1.php),展開為期十五日的意見收集期,至本月廿三日結束。

在這份已「補充研究」完的草案裡,修改包括有計算樓宇高度的街寬、計算樓宇高度的街影面積、土地歸還/土地讓與、土地取得、停車場出入口位置,以及新增特別負擔之責任。

綜觀而言,修改主要配合承批人與交通局協商好的交通方案而做。其土地面積重整由原來建議的9582平方米,縮減為9039平方米,以便拓寬闊嚤囉園路,承批人並負責該路段的基建工程和提交周邊公共道路的詳細整治方案。

容超高樓規劃條件不變

至於由始至終的爭議焦點「超高樓」則未有處理,維持商住用途的地塊A樓宇最大許可高度海拔127米,而涉及樓宇大小體量的地積比和覆蓋率也沒變,維持原狀。工務局曾因應城規會第一次會議而提出引入的條文建議:「當遞交工程計劃草案時,須一併呈交倘須的建築景觀方案,供相關部門審核。」最終亦被拒諸門外。

除超過一定條件就要交空氣流通評估報告外,餘下是原工務局建議、後參照環保局意見而有的「倘若建築設計的總建築面積等於或大於50000平方米,當遞交工程計劃草案時,須一併呈交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供環境保護局審核」條文。不過若只建地塊A超高樓可能就在50000平方米以下,形同虛設。

城規會何時開會討論這份新草案暫未知,伊斯蘭會今趟又會否有新資料補充上去也是謎,而包括當年那廿三份提交意見無效者和其他小城市民會否把握最後的機會,對這幢樹立在水塘休憩區邊的超高樓發表意見,相信又是另一番光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