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百人遊行促嚴執動保法

2017-01-23

【本報訊】對於一名司警刑事偵查員虐狗,澳門保護遺棄動物協會昨午發起遊行,宣稱有七百五十至八百人參加,警方的數字是約三百人。遊行期間多次高喊口號:「執法部門草率了事 動保法如同虛設 動保法政策落實 必須嚴正執法」。遊行隊伍抵達政府總部對面的行人道後,五名代表把請願信和四百多名市民的簽名遞交給行政長官辦公室,請願信也抄送給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一名帶同狗隻遊行的市民表示,必須站出來為受虐動物發聲。並坦言,覺得該名司警的道歉沒有誠意。《動物保護法》規定,造成動物肢體嚴重殘缺、失去重要器官或死亡才屬刑事罪行,就算該名司警猛力抽打、腳踢,甚至,把牠摔到地上,都不屬刑事。一名參加遊行的市民認為,對動物做成不可挽回的傷害才屬刑事罪行,實在寬鬆,應該收緊《動物保護法》的相關條文。

現時,受虐狗隻已被民署帶離司警的家居,但是,極有可能把牠交回飼主。澳門保護遺棄動物協會主席蔡詠子表示,若真的把狗隻交給飼主,民署至少在一年內定期到家居巡查。日前,行政法務司長陳海帆認為,不應以一宗個案推翻一項法律,暫時沒需要檢討及修法,蔡詠子表示,第一宗個案可能不足以修法,但是,第一宗個案足以顯示政府部門在執法程序上存在漏洞,需要改善。

對於「澳門政府連人也保護不了,還保護甚麼動物」的說法,昨午一直站在遊行隊伍前面的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蘇嘉豪反問:政府連小動物都保護不到,如何期待政府好好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權利?他表示,動物和人類是共存的,保護動物和人類是完全沒有抵觸的。並呼籲市民繼續監督《動物保護法》的實施,令執法部門做好配套工作,不致手足無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