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0827號
2016年08月27日
星期六
不肯撤回又不敢向特首取許可 唐提案累人累物 立會組專人翻聽四十三次會議錄音衍生大量工作
2016-08-27
【本報訊】上月,立法會賀一誠表示,官委議員唐曉晴提交關於《土地法》的法案屬創新性法律,不能提交全體會議審議及表決。然而,唐曉晴既沒有撤回法案,又沒有依法向行政長官崔世安取得許可。昨日,賀一誠指出,立法會法律顧問團現有專人翻聽四十三次常設委員會會議和兩次全體會議的錄音,也要翻查立法會和政府法律顧問進行技術會議的資料。
「呢個係十分十分嘥時間。因為,嗰陣嘅會議係好長嘅,有時開兩、三個鐘頭。」賀一誠坦言,為了唐曉晴的法案,立法會增加很大的工作量,也要消耗很多人力物力。若唐曉晴向崔世安取得許可,「就大家好做」。
讚傳媒報道《土地法》爭議有效普法
賀一誠重申,在國有土地的利用期和暫時批給期方面,新的《土地法》與三十一年前的《土地法》是一樣的,沒有大改動。以往,政府有一套執法的文化,現在,嚴格執法後,可能市民不適應,相信會逐漸適應新的執法力度。他認為,傳媒報道《土地法》的爭議,引起社會的關注,是更有效的普法機會,讓市民知道「甚麼是法律」。
曾經有議員批評,《土地法》是趕在立法會會期結束前通過的,出現粗疏等問題。賀一誠表示,在上一屆立法會通過的《土地法》、《城市規劃法》、《文化遺產保護法》不是「趕貨」,都是重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