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美儀贊成養貓攞牌

2016-02-20

【本報訊】《動物保護法》最新文本正在立法會第一常設討論,建議為寵物狗隻納牌,也需為寵物貓隻納牌,議員、第一常設委員會委員陳美儀認為有此需要,認為除是主人的責任,也相信有助發生遺棄時對主人的處罰。她指,法案只差技術性調整,相信廢案機會不大。

第五個修定文本的動物保護法已進入第一常設委員會討論,陳美儀指,委員會仍未能對法案達總體共識,但目前只差技術性調整,相信委員會將努力,謹慎做好法案,相信廢案機會不大。

就建議對寵物貓隻引入領牌制度,她認同有此需要,認為納牌是對寵物的

負責任態度,有此需要。但可以對納牌金額作調整,不要因為金額而影響立法進度。

另陳美議議員辦事處及善明會昨日舉行新春傳媒聚會,陳美儀指,任兩屆立法議員仍有很多市民訴求未完成,包括房屋政策,養老金與最低維生指數掛鈎等,未來仍有待繼續進一步推動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