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修改民署章程

2015-11-26

【本報訊】立法會通過《修改<民政總署章程>法案》。該法律將在明年一月一日生效後,民政總署有關文化、康樂及體育範疇的職能及相關人員,將轉移至文化局和體育發展局。在昨日的細則性審議時,沒有議員提出問題。

負責分析上述法案的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鄭志強在引介時表示,對於轉移民政總署有關文化、康樂及體育範疇的職能及相關人員至文化局和體育發展局,委員會認為,實在很有必要。因為,可避免了過去相關部門的職能重疊、資源錯配的情況,提高了服務市民的素質和效率,值得讚許。

第三常設委員會也提醒行政當局,在相關職能調整和人員調動時,確保不會影響對公眾的服務、調動人員的權利和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