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七成開支用於山頂醫院

2015-11-20

【本報訊】近年,衛生局的開支約七成多於用山頂醫院,當中包括向鏡湖醫院購買服務。衛生局局長李展潤表示,從風險危機管理角度,不能由一間公營醫院提供全部醫療服務,有需要向私營、非牟利機構合作。政府的責任不單支持私營和非牟利醫療機構,也會監督其質量和技術。

衛生局的二O一六年預算為七十多億元,是開支最大的局級部門。衛生局副局長何玉珊昨日表示,二O一三、一四年,衛生局約七成多的開支用於山頂醫院。該醫院開支分為直接成本 (人事、藥物、設備) 和間接成本 (向捐血中心索取的血包、化驗所提供的化驗服務,按量向鏡湖醫院購買服務、資助機構向病人提供服務)。何玉珊指出,二O一三、一四年,分別動用二點一億和二點三億元購買鏡湖醫院的服務,包括:洗腎、化療等。

醫療服務需公、私及非牟利機構提供

衛生局局長李展潤表示,本澳醫療服務需由公營、私營和非牟利機構提供。從風險危機管理角度舉例,若本澳只有一間醫院提供所有醫療服務,當爆發傳染病時,該醫院要執行限制措施,暫停提供醫療服務。然而,有些醫療服務是不能中止的,否則,病人生命將遇危險,包括:洗腎、化療等。他坦言,若鏡湖醫院萎縮或倒閉,對市民都「不是好的」。政府的責任是支持私營和非牟利機構的運作,並監督其質量和技術。不過,有些服務一定要由政府提供的,例如:接收及隔離傳染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