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51110號
2015年11月10日
星期二
倡兩級收費 非法棄置至少罰五萬 建築廢料管理制度昨起諮詢個半月
2015-11-10
【本報訊】環境保護局推出《澳門建築廢料管理制度》諮詢,建議設立堆填區建築廢料兩級收費、加重非法棄置處罰等,祈以經濟手段控制建築廢料產生量。諮詢期由昨日起至十二月二十三日。
隨著近年澳門工程項目增加,建築廢料的產生量亦出現明顯增長,由○九年約一百六十立方米增近三倍至去年的四百三十八萬立方米,對建築廢料堆填區造成沉重壓力。為此環保局推出該管理制度,希望從源頭減少建築廢料的產生,並透過經濟手段鼓勵做好源頭分類的工作。
諮詢文本主要有五方面建議:建築廢料減廢計劃、建築廢料堆填區收費計劃、配套措施──非法棄置建築廢料、實施制度後各持份者主要責任,以及過渡規定。
收費不少於三十/一百三十元每公噸
在焦點的收費上,政府建議分兩個級進行收費,惰性拆建物料(即泥土、沙石、純混凝土塊、附帶少量鋼筋的混凝土,以及各類惰性拆建物料的混合物)每公噸收費不少於三十元,而非惰性拆建物料(如海泥、塘泥、瀝青),每公噸收費不少於一百三十元。
收費對象為使用堆填區的工程承建商和裝修公司,事前須向環保局開立專門繳費帳戶,分一般(工程金額少於一百萬元以下)和專用(工程金額一百萬元或以上)兩類,兩者皆以按金制度實行以免壞帳。
韋海揚介紹,相關建議主要參照香港模式,建議的收費水平適合本澳情況,以去年四百三十萬立方米廢料的情況粗略估算,或涉及三億元收費。
倡增隨便棄置罰五萬至二十萬元
韋海揚又提到,在現時堆填區免費、路程近的情況下,建築廢料每天也有約二、三十噸被隨便棄置,情況「大家係有目共睹」,故制度建設增加罰則,由現時只是定額六百元,建議加至五萬至二十萬元,累犯會累加罰款。
韋海揚相信,在收費制實施下,隨便棄置情況將會加劇,故此制度同時建議設立制定建築廢料傾卸許可證,所有運載車輛須申請,並建立檢舉非法棄置廢料機制,設廿四小時舉報熱線等。
文本還建議,建築廢料量預計超過六萬公噸的公共工程、超三十萬的私人工程,在施工前須制訂適當的減廢計劃,並就工程產生的廢料進行相應的減廢措施,相關內容要交環保局審批。
擬設六個月過渡期
當局建議制度正式生效後設有六個月過渡期,以便工程倡議人及建築廢料產生者了解相關制度和程序。韋海揚說,由於制度在本澳是新事物,初定在一、兩年後檢討,但由於有鄰近地區成功經驗,有信心制度具操作性,推行會穩妥沒問題。
諮詢文本已上載至環保局網頁(www.dspa.gov.mo),該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政府資訊中心等也有文本可供索取。公眾可親臨、郵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十一號至十一號D郵政大樓地下環境保護局)、電郵(cndwastes@dspa.gov.mo)、電話(環保熱線2876 2626)或傳真(2872 5129)等方式發表意見。
局方將會舉行三場諮詢會,首場於本月十二日在該局舉行,主要諮詢對象為相關業界,其餘兩場分別於同月十四日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演講廳、廿九日氹仔花城公園舉行,面向環保團體、民間社團、公眾。早前已安排環境諮詢委員會專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