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賢公園停車場管理公司違規擅發月票 交局三年蒙在鼓裡

2015-11-10

【本報訊】交通事務局發現何賢公園停車場管理公司--科陽泊車管理有限公司,自二零一二年五月一日起,在未經政府批准下向外發出了三百九十張月票測試卡,有嫌違反公共停車場規章規定的收費制度,且一直未有向行政當局報告。若調查屬實最高可被科處二十五萬元。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表示,未經合法取得的月票,政府一概不會認可。有關的月票測試卡車位,將於十二月一日起收回。又強調,將會繼續加強公共停車場的巡查。

科陽擅自發出三百九十張月票測試卡

交通事務局昨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何賢公園停車場管理公司--科陽泊車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未經政府批准下向外發出了三百九十張月票測試卡事宜。

本澳二十一個未有發出月票的公共停車場中,交局接獲其中一個未有開放月票車位的何賢公園停車場,負責其管理的科陽泊車管理有限公司報告,該公司稱自二零一二年五月一日起,向外發出了三百九十張月票測試卡。其中,輕型汽車非專用月票測試卡佔一百二十二張、輕型汽車專用月票測試卡佔二十八張,電單車月票測試卡佔二百四十張。收費分別為一千、一千二百元,電單車為二百元。

月票車位佔去一半

何賢公園停車場內共有四百一十五個私家車位,五百四十二個電單車位。私車車及電單車月票測試咭佔車位數量總量約一半。管理公司稱,推出月票測試咭的原因是避免候車的車龍。

公司承認事實 ‧月票下月始收回

林衍新指,有關安排涉嫌違反公共停車場規章規定的收費制度,且一直未有向行政當局報告,局方獲悉事件後立即展開跟進調查工作,派員前往停車場實地瞭解及查核、要求管理公司提交資料等,以確定事件屬實。該管理公司已向局方承認,會負上相關責任以及處理與月票測試咭持有人之間車位事宜,具體安排是由十二月一日起收回涉及的月租車位。局方也陸續徹查所有公共停車場有否出現相關違規情況。在科陽泊車管理有限公司其餘兩個公共停車場內,包括祐漢公園停車場和宋玉生停車場,未有發現此情況。

最高處罰廿五萬元

林衍新強調,若證實管理公司違反公共停車場規章,將按照合同作出處罰,最高可被科處二十五萬元。未經合法取得的月票,一概不會認可。局方亦已著手檢討現行公共停車場的監管機制,一方面重申要求各公共停車場管理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公共停車場規章,違者定必依法處理;另一方面加強公共停車場日常的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檢視公共停車場的實際管理及設施維護情況等,以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