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永誠證實曾有議員研究修改土地法

2015-10-28

【本報訊】有意見認為,修改《土地法》是放生所有閒置土地。按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早前的說法,中央是否不容許本澳修改《土地法》?澳門建築置業商會會長、官委議員劉永誠 (見圖) 表示,若在社會發展過程中真有需要的話,法律是可以修改的。他又證實,曾經有議員研究修法,但是,時至今日,已經有不同的考量。

九月中旬開始,澳門建築置業商會會長劉永誠等提出修改《土地法》,設立過渡期,以免施工中的土地到期被政府收回。然而,有意見批評,設立過渡期實是放生所有閒置土地。值得注意的事,本月中旬,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在北京會見立法會議員時,肯定立法會完成《土地法》和《城市規劃法》等立法工作。

又話今日已有不同考量

傳媒昨日問身兼官委議員的劉永誠:中央的訊息是否不輕易修改在二O一四年生效的《土地法》和《城市規劃法》?劉永誠稱:「通過法律是有一個嚴謹程序的,但是,若在社會發展過程中,若需要調整的話,應該提出讓社會討論。若有需要,法律是可修改的。」是否曾與法律界議員計劃擬定修法法案?劉永誠稱:「事實上,我們有作相關研究。當然,在現今的發展,亦都有不同的考量。」

行政長官崔世安已要求三名司長研究關於施工中土地到期的問題,是否定會接受他們的方案?劉永誠稱:「如果是政府做的話,我們當然會全力支持。如果是政府做的話,問題當然適當地解決。我們最希望是整個房地產市場趨向穩定,並重新建立信心。」即使政府不修法也可接受?劉永誠稱:「其實,我們提出 (修法),都是方法之一而已,我們都是廣泛聽取意見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