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守公司規定 拒絕不法利益

2014-12-30

華叔晨運回來,如常在家中飯廳邊享用早餐,邊瀏覽當天的報章,關心一下社會時事。看著看著,華叔忽地用手一拍飯桌,大聲道:「豈有此理!」明仔剛好睡醒,正從房間走出來,睡眼惺忪的問道:「爸爸,怎麼回事?」

華叔哼了一聲道:「報章報導廉署偵破了一宗案件,指一間私人醫療機構管理層的兩名醫生為了謀取私利,居然隱瞞僱主、並且在違反職業義務的情況下,誘使或威迫下屬醫生轉介病人去私人化驗所做一些不必要的化驗。而這兩個醫生則私下每月向有關的私人化驗所收取『顧問費』,作為醫生向病人解釋及跟進檢驗報告的回報,他們因涉嫌觸犯私營部門的受賄罪,被廉署移送檢察院法辦。」

明仔聽後不明所以,問道:「這與你有關係嗎?無必要這麼生氣吧?」華叔說:「我懷疑我是其中的受害者,早前我去看一家私家診所,醫生無端端叫我去做一個化驗,當時我也覺得有點莫名其妙……」明仔不耐煩地打斷父親,說:「你的疑心也太重了吧?你怎知道涉案的是哪家醫療機構?別胡思亂想了。」

華叔望著明仔,猛地記起一事來:「明仔,你昨晚不是說找擔任集團經理助理的表哥紹強商量,讓他想辦法將其集團旗下的旅行社團餐服務交給你與朋友一起經營的餐廳負責?還打算事成後分佣給紹強當作回報?」明仔點頭,問:「爸爸,你的思維可真跳躍,怎麼忽然又想起這事來了?」

華叔眉頭緊皺,看著手上的報紙大聲念道:「如果職員沒有得到僱主同意,私下收取不該接受的利益,作為違反職業上的義務,即不按公司規矩辦事的回報,便會構成私營部門的受賄罪,而提供有關利益的人便觸犯行賄罪。」華叔念畢,目光投向明仔,說:「你認真想一想,如果你和紹強真的按你當初的想法做了,是否便如報紙上講的,觸犯行賄受賄罪了?」

明仔在華叔身旁坐下,笑道:「爸爸,想不到你這麼精靈,居然可以聯想到這個問題。這次你的確沒有講錯,我昨晚剛向紹強表哥提及我的想法,便被他一口拒絕了。原來他們集團早已訂定工作守則,有關旅行社團餐的服務判給有既定的程序,目的正是防止僱員為謀取私利而出賣公司利益。而且表哥參加過集團邀請廉署舉辦的防貪講座,他即場已向我講解了《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法律》中的相關規定,還告訴我觸犯行賄或受賄罪會被處監禁。爸爸,你放心,你的兒子是絕對不會做違法的事情的。我今天會向紹強表哥的集團正式提交建議書,希望透過合法的途徑,以我們餐廳的實力爭取他們把團餐服務判給我們。」華叔聽後,頓覺老懷安慰。

(廉署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