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規修改草案調整土地用途

2026-06-30

【本報訊】為配合重大公共工程項目開展,以及因應「一加四」產業多元發展的需要,保障用地需求,《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二○二○-二○四○)》第一次修改草案(簡稱《總規修改草案》)提出相應修改:位於新城C區的土地,由居住區及商業區改劃為公用設施區;位於新城E1區西側的土地,其中的居住區改劃為商業區;位於偉龍馬路的土地,由居住區改劃為工業區。

澳門國際綜合旅遊文化區重點規劃建設三大場館,建議預留位於新城B區西側的土地以及位於新城C區的土地作為其建設用地。《總規修改草案》提出,位於新城B區西側的土地,維持現時的公用設施區;而位於新城C區的土地,由居住區及商業區改劃為公用設施區。

澳門科技研發產業園重點規劃建設兩大園區,建議位於新城E1區西側的土地及位於偉龍馬路的土地作為其建設用地。《總規修改草案》提出,位於新城E1區西側的土地,將其中的居住區改劃為商業區;而位於偉龍馬路的土地,由居住區改劃為工業區。

至於澳門珠江西岸國際航空運輸樞紐(港),已核准的《總體規劃》考慮了澳門國際機場的擴建計劃,因應最新的擴建範圍,《總規修改草案》提出,對相關範圍作調整。

綜合大型公共建設項目,以及其他更新情況,如規劃範圍及規劃分區的調整,並結合實際情況所作的優化,《總規修改草案》提出對土地用途規劃作出修改:居住區由之前規劃的百分之廿一點三下調至百分之廿點五;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區由之前規劃的百分之八點四下調至百分之七點七。

公共基礎設施區由之前規劃的百分之廿三點一調升為百分之廿三點八;公用設施區由之前規劃的百分之十點二調升為百分之十點六;工業區由之前規劃的百分之二點三調升為百分之二點六;商業區由之前規劃的百分之三點五調升為百分之三點六;旅遊娛樂區由之前規劃的百分之十三點二調升為百分之十三點三。

《總規修改草案》提出,之前規劃範圍的土地總面積約為三十四點八五平方公里,加上新城D區的發展、機場擴建及近岸填海土地,規劃目標年(二○四○年)的總土地面積將約為三十六點九六平方公里。

另外,已核准的《總體規劃》的技術報告列明,推算至二○四○年的總人口約為八十萬八千;因應二○二三年公佈的《澳門人口預測二○二二-二○四一》,二○四○年的人口預測約為七十八萬三千,《總規修改草案》提出修改與人口相關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