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車窗玻璃透光度標準

在修訂《道路交通規章》時一併調整

2026-05-25

【本報訊】交通事務局表示,有關汽車車窗玻璃透光度標準將在修訂《道路交通規章》時一併作出調整,該局將盡快完成有關修訂工作。

議員李良汪在書面質詢提出,隨着車輛跨境政策的實施,社會對車輛的配置標準及車輛檢驗互認需求有所提升。其中,香港於去年底實施「粵車南下」政策,引起駕駛者對車窗玻璃透光度標準的關注。

相較於內地僅要求前擋風玻璃透光度不低於七成,本澳對車窗透光度標準則較為嚴格,前擋風玻璃及前座兩側車窗透光度不可低於七成,而後座的車門或車窗不可低於四成四。

社會有意見認為,現時汽車的原廠玻璃因未能符合本澳規定而需更換,除了造成浪費,亦導致相關成本轉嫁至消費者身上。然而,包括中國在內的多個國家與地區,均允許使用透光度較低的玻璃。

李良汪提出,透光度較低的玻璃能有助減低車廂溫度及提升空調效能,對車輛保養及環境保護均有正面作用。特區政府應認真檢視現行車窗玻璃透光度的標準,以免對消費者權益及環保工作造成持續影響。

交通事務局局長鄭岳威回覆質詢時表示,該局已就不同地區對車輛車窗的玻璃透光度要求進行比較,同時亦已向相關權限部門徵詢意見,有關汽車車窗玻璃透光度標準將在修訂《道路交通規章》時一併作出調整,該局將盡快完成有關修訂工作。

二○二○年,前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表示,現行透光度的限值及規格,符合警方執勤需要,故暫未考慮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