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259號
2026年04月11日
星期六
議員促政府資助活動落實減廢重用
環保局:已將指引上載至網頁並提供予各公共部門
2026-04-11
【本報訊】現行《大型活動的減廢指引》及《會議展覽活動的減廢及廢料分類處理指引》等多屬「建議性質」,議員關注政府如何進一步引導並確保受政府資助的活動單位,能夠有效地落實相關減廢及重用。環保局回覆時提及,已將指引上載至局方網頁,供各類大型活動或展覽的組織單位參照,並已提供予各公共部門,以推動在舉辦大型活動時落實減碳和減廢回收。
議員黃浩彪早前在書面質詢表示,澳門作為國際旅遊城市,各類由政府資助的戶外活動,如節慶盛事、文化展演及為振興社區經濟而舉辦的嘉年華活動等,不僅豐富居民文化生活,亦吸引大量旅客來澳參與,對城市形象及可持續發展具有示範作用。
為配合國家「雙碳」目標及《澳門長期減碳策略》,特區政府近年積極推動公共活動實踐綠色低碳理念,環境保護局亦制定了《大型活動的減碳指引》以及相關減廢指引,明確提倡減少使用一次性物料,並鼓勵活動物資的重用及回收。
然而,在實際操作層面,仍可見部分政府資助活動於結束後,將仍具使用價值的裝飾物、宣傳展架、背景板等物資直接銷毀或棄置,造成不必要的資源浪費及環境負擔。黃浩彪續提出,公共資助活動本應以身作則,在善用公帑的同時,實踐「可持續發展」原則,盡量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此外,現行相關指引多屬「建議性質」,活動單位在規劃及執行時或會參考指引內容,但實務上容易因成本、時間或操作便利等考量,而未有採用較為環保的方案。
黃浩彪詢問政府:會否考慮建立政府活動佈置物資共享或重用機制,並推動展架、背板、標識等常用佈置物品採用模組化設計,配合貼膜、更換主題元素等方式轉換活動內容,同時選用耐用及環保物料,以實質鼓勵政府部門及受資助活動重用場地佈置或活動物料?
政府在審批及監管各類政府資助的戶外及大型活動時,會否考慮把《大型活動的減碳指引》及相關減廢要求,具體納入資助條件或審批準則,例如要求主辦單位提交「佈置物品環保管理計劃」(包括重用及回收方案),並將佈置物料重用比例、廢棄物減量成效等,列為資助審批的重要指標?
就政府資助活動結束後佈置物品的實際處理情況,當局目前是否設有任何監察、申報或抽查機制,以了解相關物資是否被重用、回收、轉贈或最終棄置?
環境保護局局長葉擴林回覆質詢時表示,該局已推出《大型活動的減碳指引》、《大型活動的減廢指引》及《會議展覽活動的減廢及廢料分類處理指引》(詳見:https://www.dspa.gov.mo/guide.aspx),透過上述指引推動和鼓勵活動或展覽的組織單位積極落實減廢、重用回收等環保措施。
另外,公共部門善用舉辦活動所需的資源,例如透過協調後借用其他部門的場地或車輛等,以達致資源共享和減少碳排放。
葉擴林也提出,特區政府每年舉辦的「澳門國際環保合作發展論壇及展覽」(MIECF)均貫徹上述指引,以「低碳排放」為佈展準則,落實綠色搭建。近年MIECF搭建材料的可回收利用率逐年遞增,其中「2025MIECF」的可回收利用率高達九成,致力推動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