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多名家長賄幼兒園職員助子女插隊入學獲刑

2026-04-01

【香港中通社3月31日電】 香港廉政公署3月31日公佈,廉署早前起訴13名家長及1名中間人,向一名國際幼兒園時任行政主任提供賄款共約110萬港元,以安排12名學童獲優先插隊入讀該校幼兒班,14名被告當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獄8至14個月。

刑期最重的是充當中間人的被告,他藉賄賂協助生意伙伴的孩子入學,暫委法官相信他或因此獲得生意上的益處,遂判處他監禁14個月。而大部分家長應涉案幼兒園職員索賄而付款,該名職員早前已承認收賄,其判刑4月進行。

廉署調查發現,涉案12名學童通過幼兒班入學面試後,原本在校方收生輪候名單中排在較後位置,但各被告支付賄款後,該12名學童均獲優先插隊入讀該幼兒園。

被告年齡介乎35歲至48歲,其中13人為11個家庭的家長。暫委法官陳慧敏判刑時表示,明白各被告望子成龍,希望子女贏在起跑線,但仍必須守法。她斥責14名被告毫無悔意,他們的行為抹殺其他學位申請人公平入學的機會,動搖香港社會的廉潔基石,法庭必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向公眾傳遞正確的廉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