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219號
2026年02月24日
星期二
港府收購大埔火災樓宇40億港元納財案
2026-02-24
【香港中通社2月23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提出收購大埔火災宏福苑7幢樓宇的業權,涉及68億港元,其中40億港元由公帑補貼。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近日接受報章訪問時指,政府動用的40億港元屬一次性開支,已納入財政預算案一併處理。
黃偉綸表示,政府一年財政總開支約8000億港元,今次動用40億港元,按政府現時財政能力金額完全能夠負擔,基本上不會影響盈餘或赤字。他預計,預算案會在4月底通過,期望5月至6月,政府與宏福苑業主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第3季內向業主提供資金。
黃偉綸23日在電台節目指出,未來數天“一戶一社工”將接觸宏福苑居民,經他們同意後,“解說專隊”就會直接聯繫業主,向他們解釋各個長遠居住方案細節。選擇“樓換樓”方案的居民,如果他們通過“特設銷售計劃”選購新單位,要2年半後才入夥,現有每年15萬港元租金津貼會繼續發放,直至他們新居入夥為止。住在過渡房屋的居民,這段過渡期內可繼續居住。
未來在政府設立的限期過後,若仍有業主不願出售單位,政府就要另立法例處理。他強調,政府非常尊重私有產權,現有的收回土地條例及強拍條例都不適用在處理宏福苑情況。
至於宏福苑業主會否將“樓換樓券”轉賣,房屋局長何永賢指,“樓換樓券”是歸業主本人擁有,政府與業主簽訂的臨時合約,會明確規定“樓換樓券”只供業主本人在特設計劃中揀樓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