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北校園命案

確定判行凶男12年女11年

2026-02-13

【港中通社2月12日電】台北消息:台灣新北校園命案一審依殺人罪判行凶男生9年、女生8年有期徒刑,二審加重判12年、11年徒刑。檢方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台當局“最高法院”12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2023年12月25日,新北市某中學一名初三男生,因阻止別班一女生午休時間進入本班教室,遭後者叫來的同校一名所謂“乾哥”用彈簧刀連續攻擊頸部、胸部多刀,最終傷重死亡。

此案引起台灣社會輿論極大震動,校園安全成為當時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各方候選人交鋒議題。

警方偵辦後,將行凶男生及涉嫌教唆的女生列為同案共犯,雙雙以殺人未遂罪移送少年法庭審理。一審少年法庭認定,男生與女生共同犯殺人罪,因其未滿18歲,依照規定斟酌減刑後,判處男生有期徒刑9年、女生8年徒刑。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二人犯罪行為事證明確,一審未考量醫療機構針對男生的再犯風險等評估結果,另考量檢辯雙方及被害家屬意見等,加重判行凶少年12年、少女11年徒刑。

對於判決結果,死者父母控訴“台灣司法已死”,針對青少年刑事案件的法律只保護壞人,被告二人經法官引導才道歉,並非真心悔改。預期判刑30年落空,對判決結果無法接受。

檢方也認為,被告犯行嚴重,法院量刑過輕,刑度不足以起到矯治效果,於今年1月再度提起上訴。

不過,台當局“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檢方當時僅針對量刑問題上訴二審,但上訴第三審,卻指原判決沒有釐清犯罪動機,不是合法的上訴理由,此外量刑也適當,因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台灣校園暴力事件有逐年增加態勢。據台當局教育主管部門統計,2023年校園“暴力事件與偏差行為”達27511件,比2022年大增60%,其中小學和初中分別增加94%和58%,反映台灣校園暴力有年輕化趨勢。台媒評論指,當局不能只會用公文、宣導來彌補錯誤。出台的條例不該反成為犯罪青少年的保護傘,教育部門必須提出一套更有用的方法,來保護現場的老師與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