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修噪音法須社會共識
2026-01-22
【本報訊】議員詢問政府會否修改《噪音法》,以放寬現行夜間施工限制。環保局表示,現行《噪音法》經廣泛諮詢後訂定,倘修法需取得社會共識,該局會持續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並作分析。
議員梁鴻細在書面質詢提及,現行法規對夜間施工的剛性限制,雖有效守護了夜間安寧,卻也使工程界陷入現實困境。鋪路、打樁、灌漿等需連續作業的特殊工藝,因無法突破時間限制常導致工序中斷,不僅延長工期、增加成本,更可能影響工程品質穩定性。
梁鴻細提,工程界人員期望修改《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法律,主要是因為現行法規限制了夜間施工,這影響了工程進度,特別是像鋪路、打樁、灌漿等需要連續作業的工程。當局會否考慮放寬現行夜間施工限制,並科學測量噪音情況,允許噪音較小的工程在晚間八時後繼續施工,以縮短工期、節省成本,減少對居民及商舖的影響時間?
環境保護局長葉擴林回覆質詢時表示,特區政府在平衡市民作息和活動需求下,訂定了現行《噪音法》之噪音管制時段,有關規定已針對工程產生噪音活動進行限制,並對於緊急且不可延緩的公共維修工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工程等情況,許可申請延長施工時段。現行《噪音法》經廣泛諮詢後訂定,倘修法需取得社會共識,環境保護局會持續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並作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