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學校草案放寬最大許可覆蓋率

2026-01-13

【本報訊】「福建學校」的土地使用人再次申請規劃條件圖,工務局參考教青局意見在草案建議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為五十米,最大許可覆蓋率為百分之八十(二○二○年的規劃條件為百分之七十)。去年一月,澳門福建同鄉總會的代表與社文司柯嵐會面時關注「福建學校」重建。

土地工務局現正公示「李寶椿街291號及台山新城市第一巷4-134號及位於鄰近台山新城市第一巷之土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編號:2019A042),收集意見至一月廿一日 (https://pse.is/8kegbc),該地段是「福建學校」的現址,當局曾在二○二○年發出規劃條件圖。

今份「草案說明」顯示,地段為國有土地,面積為二千四百二十二平方米。草案建議土地用途為「教育設施用地」。參照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意見,草案建議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為五十米,最大許可覆蓋率為百分之八十(二○二○年的規劃條件為百分之七十)。

今份草案建議,屬A級(高)及MA級(特高)的樓宇,塔樓間距不得少於塔樓高度的六分之一,且塔樓立面最大連續寬度不得大於七十米。如不能符合上述條件,工程計劃草案應附同空氣流通評估報告供具職權實體審議,以決定是否可以豁免遵守有關條件。

翻查二○二○年的報道,「福建學校」當時已有重建計劃,新校舍建設的費用由澳門福建學校協會成員集資及公開籌集,部分向特區政府申請資助。二○二五年一月,社會文化司司長柯嵐拜訪澳門福建同鄉總會後發出新聞稿,當中提及與會的代表關注「福建學校」重建。

當局在二○二○年公示草案後,有意見擔心新校舍造成屏風效應,時任澳門福建學校執行校董吳在權向傳媒表示,重建學校規劃均嚴格按照工務局規定,包括校舍高度不超過五十米,圖則設計地面上共十四層,且塔樓覆蓋率及立面連續寬度均低於規劃條件的限制,相信不會出現屏風樓效應。

吳在權當年也提及,重建後可開辦幼、小、中學教育共十五級,新校舍最多可容納一千五百七十五名學生,較原有校舍增加九百多人,相信能緩解學額緊張的情況。教青局的數據顯示,二一/二二學年,「福建學校」有五百七十一名學生,今個學年有四百二十一名學生。

「福建學校」網站顯示,建於現址的校舍於一九九五年啟用。現時的校董會主席是陳明金,副主席是吳在權和王彬成,兩名副秘書之一的陳禮褀是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