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162號
2025年12月13日
星期六
港警國安處首引非法操練罪拘九男
2025-12-13
【香港中通社12月12日電】(記者 徐嘉儀)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12日召開簡報會公佈,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非法操練”罪,拘捕9名男子,涉嫌組織反政府人士並提供軍事訓練。
港警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早前接獲市民舉報,指懷疑有人於新蒲崗工業大廈內收藏武器,並進行類似軍事形式的訓練。警方調查後,相信該團夥嘗試組織反政府人士並提供訓練,內容包括槍械操練、軍刀訓練、格鬥及無線電通訊等。
港警國安處警司周學賢表示,國安處人員11日晚持法庭手令突擊搜查涉案單位,檢取5支長氣槍、2支氣手槍、5把仿製短刀、1把仿長劍、一些搏擊用具等。警方亦檢獲懷疑經改裝的爆炸品,有引線可用作點燃,爆炸品處理課正進一步檢驗其破壞力。警方亦在單位內檢獲3D打印機,將跟進調查它是否曾用作自製槍械或槍械零部件。
國安處人員以“非法操練”罪拘捕當時在場的6名本地男子,其後根據調查所得證據,分別在屯門及油麻地,拘捕另外3名男子。全部被捕男子年齡介乎20至25歲,正被扣留調查。
李桂華說,有部分被捕人士曾在大埔火災現場,穿著“黑暴”時期常見服裝出現,警方正調查其目的,認為已出現“黑暴苗頭”,不能掉以輕心。
“非法操練”罪性質嚴重,最高刑罰可監禁7年,接受訓練的人可被判監禁3年。如操練與外部勢力有關,提供和接受訓練的人士最高刑罰分別為監禁10年及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