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份規圖草案收集意見

土木工程實驗室現址土地改變用途

2025-11-24

最新草案建議氹仔偉龍馬路137-241號改變土地用途。

最新草案降低青洲河邊馬路之土地的最大許可地積比率、覆蓋率。

文化局最新要求亞婆井前地27號及亞婆井街1號的空地不許新建樓宇。

【本報訊】位於澳門科技大學對面的土地可能改變用途,之前一直用於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的設施,最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建議,土地用途改為「C2類商業用地」。

土地工務局現正公示八份規劃條件圖草案 (https://pse.is/8deq76),收集意見至十一月廿六日。

氹仔偉龍馬路137-241號(98A027)現有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地段是國有土地,土地面積為二千一百六十二平方米。二○二一年的規劃條件圖規定該地段用於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的設施,但今份草案建議用途改為「C2類商業用地」;樓宇最大許可高度(三十一點五米)、最大許可地積比率、最大許可覆蓋率不變。

一九八八年,政府核准設立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那是具團體性質之行政公益法人,由澳門及其他公共或私人實體參與,旨在在土木工程範疇內給予技術方面的輔助。一九九九年,政府以無償方式把土地(氹仔偉龍馬路137-241號)批給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

二○○六年的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列明,鑒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建築業正高速發展,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的設施並不足以應付新的發展紀元,因此,有需要擴建上述設施。

然而,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無法負擔建於該土地上的新設施所需的財政資源,因此該費用將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全數支付,並由土地工務運輸局負責判給有關公共工程的公開招標程序。因此,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聲明放棄上述土地的無償批給。

當年的運輸工務司長歐文龍批示,宣告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放棄以上土地及樓宇,並將無帶任何責任或負擔的土地連同其上建有的樓宇歸還給澳門特別行政區,以納入其私產。上述樓宇及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建於土地上的新樓宇,將用作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的設施。

另一份草案是亞婆井前地27號及亞婆井街1號(90A191),該地段為私有土地,土地面積為七百三十平方米,受《文化遺產保護法》規範。草案建議土地用途為「H2類居住用地」、「C1類商業用地」、「C2類商業用地」、「TD1類旅遊娛樂用地」。

二○一四年的規劃條件圖將地段分為三個地塊,容許其中一片沒有建築物的地塊新建樓宇;但今份草案按照文化局具約束力意見,將土地分為兩個地塊,沒有建築物的地塊不許新建樓宇,要維持場地開敞空間特徵;至於現有樓宇的規劃條件與之前一樣:須保留建築物立面及屋頂特徵,不得增加高度。

至於位於鄰近青洲河邊馬路之土地(2007A082)為私有土地,土地面積為六千七百二十三平方米,受《文化遺產保護法》規範,草案建議土地用途為「H2類居住用地」。

對上次發出規劃條件圖是在二○一九年,今份草案建議的樓宇最大許可高度與二○一九年的相同;最大許可地積比率由之前的九點五倍降至八倍,最大許可覆蓋率由之前百分百降至百分之八十。今份草案取消裙樓限高,之前的是十一點五米。

今份草案較之前更詳細列明:「保留軍事碉堡及歸入國有公產土地,新建構築物須與軍事碉堡保持最少三米的距離。」草案也詳細列明:「保留(東北面)的牆體及歸入國有公產土地,預留周邊一點五米作為須保留牆體之可視及維護管理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