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港生涉侮辱國歌罪成判180小時社服令

2025-08-28

【香港中通社8月27日電】去年6月,香港大球場舉行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香港隊對伊朗賽事期間,一名19歲青年涉嫌在奏唱國歌時全程背向球場,被控一項侮辱國歌罪。他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27日被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林子康指,涉案行為嚴重性相對較輕,被告獨立犯案,結果上未有影響附近人士及激起其他人的反應。考慮到案發時被告只有18歲,會考慮即時監禁外的其他選項。被告有獨立思考能力,不需要作輔導,因此判處社會服務令。

林子康強調,社會服務令並非輕判,具相當阻嚇性、警惕性,亦有助被告更生。他引用過往侮辱國旗案例,指國旗是國家象徵,代表國家尊嚴、領土統一完整,國歌亦同樣適用,故立法保護國家尊嚴的重要性不會因時日過去而改變,相關案例適用於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