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長期停泊電單車問題

2025-08-28

改泊電單車問題(資料圖片)

【特稿】消防局今年上半年共巡查 4197 次,完成行政處罰程序共 50 宗,當中涉及在疏散通道上停泊電單車和擺放雜物等,另有 8 宗已開展行政處罰程序。疏散通道上停泊電單車問題在澳門存在多年,遍佈多區,部分由於法律灰色地帶未能解決。而且這種和平佔有的方式長期對社區、大廈居民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構成威脅,必須取締。

在部分社區和大廈,仍不時見到大廈的開放性私人地方停泊滿電單車的情況,堵塞行人道、甚至疏散通道,行人都要為此讓步,繞道或側身而行。類似情況在本澳不同的社區、大廈長期存在,有部分個案中,居民投訴多年仍無法解決;部分個案基於場地屬性問題,另一部分則由於違泊行為屢禁不止。執法過後,違泊現象再現,執法部門對此也難以堵截,何談沒有執法能力的物管公司?物管公司大多只能對管理範圍內的停車場、主要通道作出管理,這種「騎樓底」、後巷等位置,雖然說是物管公司可管理的範圍,但沒有罰則,何來阻嚇力,勸說也沒多大作用。

這個問題,居民反映過、執法部門巡查過、管理公司配合過,效果仍強差人意。新《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生效後,透過執法部門加強巡查,部分場地的情況略有改善,處罰雖然起到一定成效,但未必持久,核心還是要糾正駕駛者這種僥倖心態的違泊意識,提升居民、駕駛者的防火安全意識。這種行為會危及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不應該貪圖一時之便,成為社區安全隱患。另一方面,本澳不少電單車駕駛者仍未習慣或基於經濟成本而不將電單車泊於停車場或公共停車場內。由於公共停車場的電單車位大量長期使用率偏低,可以考慮推出優惠措施,吸引電單車駕駛者將電單車停泊至公共停車場,慢慢形成習慣,改善社區內違泊電單車、堵塞疏散通道的情況。

--十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