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066號
2025年08月22日
星期五
業界需自律保障消費者安全
2025-08-22
【特稿】近年醫美盛行,不少女士,甚至男士都會光顧或心思思想試試,隨著《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制度》於7月14日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於明年7月1日生效,美容院只可以取得和存有第I類低風險及第II類中風險醫療器械作非醫療用途。藥監局未來要加強對美容業界的宣傳外,也要加強對消費者的宣傳,讓消費者提高警覺,再透過業界自律,保障消費者的安全。同時必須加強美容業界及消費者對《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制度》的了解。
不少女士、男士都會到美容院做面部或身體護理,部份療程會使用儀器,如激光去斑、美白等,有部份屬高能量激光治療,屬醫療行為,不過,消費者普遍未必知道,如何區分醫療行為和普通或低風險的美容療程,以為「打開門口做生意,應該受到相應部門監管,無乜問題!」而降低戒心。有不少美容療程除了是美容行為,亦有侵入性或注射不同的美容、醫療成份產品,近年醫美盛行,不少消費者會到美容院打美白針、抗衰老針一類的童顏針、膠原蛋白、玻尿酸、肉毒桿菌等針劑,甚至去疣、去斑之類需要使用能量激光治療的器材,可能割雙眼皮之類的小手術在美容院未有提供,但過往曾出現有在澳居留外藉人士非法為同鄉進行高危的美容行為或以美容小手術。消費者要到正規美容院接受服務之餘,更加應該了解所接受美容服務,特別是使用有關儀器時的風險。
藥監局於7月會見美容業界時指出,《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制度》中屬醫療行為的醫學美容操作必須由醫療人員在醫療機構內進行,衛生局對醫療行為有清晰的界定以及會依法作出監管,而第III類高風險醫療器械依法只能供應給醫院和診所等醫療機構以及科研單位等,美容院不得存有第III類醫療器械。美容院可以取得和存有第I類低風險及第II類中風險醫療器械作非醫療用途。有關的宣傳和監管,必需要到位,除此,加強對消費者的宣傳同樣重要,讓消費者提高警覺,由於儀器眾多,可以透過網上查詢平台,讓消費者和業界查詢,保障雙方的安全。
**十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