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048號
2025年08月01日
星期五
國安也爆區案
前議員區錦新疑成國安首犯
2025-08-01
【本報訊】立法十六年的《維護國家安全法》終在小城響頭炮,挖出第一名嫌犯!司警昨公布一宗國安的「區」案,指被捕的「六十八歲本澳居民區姓男子」長期勾結境外敵對勢力、引發他人對中央和特區政府之仇恨及破壞去年特首選舉等已觸犯國安法,嫌犯交檢察院被強制羈押。據報涉案的是前立法議員、還未被「DQ」過的區錦新。
昨凌晨傳出,區錦新前日已被司警帶走調查並會在上午移送檢察院,多間本地媒體聞風至檢院門外守候,現場也有較平常多的保安和便衣警員在場,期間有車廂後座拉起窗簾的私家車駛進檢院,未知是否載著區。
據論盡報導,區錦新太太昨較早時曾任證人到檢院錄口供。她透露,警方在前天下午到家中帶走丈夫,檢走手機、電腦和書籍等,但她不清楚涉及甚麼案件。
新國安法後仍不收斂
司法警察局到中午發出「一居民涉勾結境外敵對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被捕」的新聞稿,交代有拘捕了一名姓區的本地男長者,並扼要羅列其所犯的危害國安行為罪行,並稱執法機構是經約三年的長時間偵查和積累證據,才於「近日成功鎖定」嫌犯,採取行動。
司警新聞稿全文如下:一名本澳居民被揭發涉嫌觸犯《維護國家安全法》,被司法警察局維護國家安全執法機構拘捕。
引境內外民眾仇恨中央和特區政府
案情顯示,一名本澳居民被發現自二○二二年起涉嫌勾連一境外反華組織,向該組織提供大量不實且具煽動性的資料,供其在境外及網上持續公開展覽之用,並在二○二三年新《維護國家安全法》生效後繼續供該組織使用有關資料以延續活動和效果。
同時亦涉嫌與多個境外反華實體長期聯繫,多次向該等實體或其所營媒體提供不實的本澳資訊以作宣傳和傳播之用,藉此引起本澳居民甚至不明真相的各國民眾對我國中央政府和澳門特區政府的仇恨、破壞本澳二○二四年行政長官選舉和引致外國對本澳採取敵對行動。
司警局維護國家安全執法機構經長時間的偵查和積累證據,於近日成功鎖定一名六十八歲本澳居民區姓男子涉案,並在前天(二○二五年七月三十日)下午依法採取行動,成功於涉案人位於中區的住所將其截獲,並帶返司警局調查。
破壞去年岑浩輝參選的特首選舉
根據調查所得,有強烈跡象顯示區姓嫌犯長期勾結境外敵對勢力,透過相互串通、協助他人收集或公然散佈虛假及明顯歪曲的消息等方式,單獨或共同作出行為引發他人對中央人民政府的仇恨、促成反華勢力採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敵對行動,以及破壞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選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
司警局昨天(七月三十一日)以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十三條「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的組織、團體或個人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的罪名,將嫌犯移交檢察院偵辦。
檢院:依國安法強制羈押區嫌
檢院則在深夜發新聞稿交代。院方表示,經他們初步偵訊後,由警方移交的一名涉嫌勾結境外反華勢力的本澳男子,是涉嫌觸犯《維護國家安全法》,已被羈押。
因有強烈跡象顯示存在《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至四項,結合第二款第二項及第四項一分項所規定的「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的組織、團體或個人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罪」,根據同一法律第廿五條結合第十八條及《刑事訴訟法典》的相關規定,經檢院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決定對上述嫌犯採用羈押強制措施。
圖亂國安者 檢院全力究責
檢院將切實履行法律所賦予的檢察職能,嚴格執行《維護國家安全法》所規定的任務,全力追究試圖擾亂國家安全的人士的責任,對國家敵對力量抗衡到底。
事實上,維護國安是包括澳門居民在內的每一位中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檢院提醒市民大眾切勿作出任何危害國安的行為,共同築牢維護國安屏障。
檢院強調,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法》規定,一旦觸犯上述犯罪行為,嫌犯將被採用羈押措施。此外,一經判罪,不得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