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法正公開諮詢

業界出席電台節目討論

2025-07-17

(左起)鍾靜儀、戴顯揚和胡錦漢

【本報訊】《廣告活動法》距今有超過三十年未有修法,正進行公開諮詢,業界有意見提出,希望未來能加快審批、設立跨部門平台,令廣告能適時發放。同時建議,對線上直播帶貨、網上宣傳需要有市場監督機制,也要區分AI生成內容。

《廣告活動法》於七月四日至八月二日展開為期三十天的公開諮詢。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邀請澳門廣告學會會長胡錦漢、澳門廣告商會副主席鍾靜儀、澳門直播協會理事長戴顯揚出席,就《廣告活動法》作討論。

《廣告活動法》自一九八九年沿用至今,胡錦漢認同,由於該法實施已久,修法是大勢所趨。隨著社會、科技、推廣手法等發展和轉變,廣告漸由線下實體廣告轉為線上廣告,也催生出直播帶貨。三人認同,需要對線上直播帶貨、網上宣傳設立市場監督機制。戴顯揚認為,網上宣傳與現法相比有較大挑戰,但他相信網絡都是法網之地,受不同國家法律監管、國際性所規範。至於網紅、食評主播作出推廣性質內容,他認為,可以透過留言、評價等市場機制作監管和讓消費者參考,相信比起條文監管更有效及實際。鍾靜儀也認為,線上直播帶貨、網上宣傳需要有市場監督機制,並提出,以AI代言時,宣傳內容需標明,對AI 生成的內容作出區分。胡錦漢則認為,對該類活動無需太多監管,由市場機制監管較合適,才有利營商環境。由於個人有言論自由,只要不是誇張功效,例如「長生不老、飛天遁地」,相信消費者會自行判斷內容的可信性,同時建議要提高業界、整體媒界的素質。

另外,鍾靜儀反映,目前廣告需要十四天審批時間,建議未來必需實施電子化,建立跨部門平台處理申請及事先審批,便利所有行政程序,以及建議參考內地,引入事後監察,由專職規管部門監管廣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