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打工仔更容易享有福利

香港三讀通過修訂僱傭條例保障散工權益

2025-06-19

【香港中通社6月18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 徐嘉儀)香港再築牢僱員保障,香港立法會18日三讀通過修訂《僱傭條例》,降低“連續性合約”規定的工時門檻至每周17小時,並在計算工時方面加入彈性,讓打工仔更容易享有福利。

“連續性合約”是香港《僱傭條例》中的一個概念,不等於全職工作,只著重於工作時長和工作周期的累積。如僱傭關係具有連續性,僱員就可以享受相關的僱傭福利,例如法定假日薪酬、有薪年假、疾病津貼、法定產假等。

據香港工聯會推算,香港約有20萬僱員不是按“連續性合約”受僱。自《僱傭條例》實施至今,“連續性合約”硬性規定每星期工時須達18小時,僱員須連續受僱4星期或以上。

這次修訂,將工時門檻降低至每周17小時,並增加彈性,如僱員4星期合計工時達68小時,即使某星期工時少於17小時,亦被視為在連續性僱傭期內,減少僱員因偶爾開工不足,便中斷連續性受僱的情況。

一些兼職、臨時工、項目制聘請的打工仔,像建築業、清潔工、保安人員、小巴輪班司機,每周工作2天、17小時,修例後也可成為“連續性”員工,享有法定僱傭權益,一定程度上吸引潛在勞動力投入就業市場。

事實上,《僱傭條例》自制定以來,不斷修例加強對僱員的保障:2006年修訂,將僱主拖欠薪金的最高刑罰提高至罰款35萬港元及監禁三年;2014年,訂立男性僱員可享有3天法定侍產假;2018年,將男士侍產假由3天增加至5天;2020年,將法定產假由10個星期延長至14個星期;2021年修訂,陸續將法定假日由12天增加至17天。

面對有商界擔心增加經營成本,特區政府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指,明白現時營商環境欠佳,但修例非只為一時三刻,而是“千秋萬世”,希望大家從互諒互讓的角度及香港整體利益出發。

最終,立法會三讀通過《2025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

《2025年僱傭(修訂)條例》將於27日刊憲,相關規定明年1月18日起適用。孫玉菡表示,會經不同途徑宣傳解說,以淺白易明的方式,提高僱主及僱員對修訂條例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