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004號
2025年06月11日
星期三
立會續審新交通法案
2025-06-11
【本報訊】政府在《道路交通法》法案新文本中增設「合作義務」,建議規定,涉及交通事故的車輛車主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都要在事故調查中提供必要的協助。
交通事故調查增車主合作義務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繼續與交通事務局局長等政府代表開會,繼續審議《道路交通法》修法案。一常會主席李靜儀會後總結時指會上分析討論上述修訂建議。
政府對此原意是因為,在過往在交通事故調查中,往往要面臨相關車輛登記車主未必是本地人,又或是以公司名義登記的情況。為此建議增訂該條款,方便警方更有效地識別駕駛者及車主,好確定相關違法行為責任人。
現行《道路交通法》的投保義務規定,「機動車輛及其掛車」購買民事責任保險後方可上路,是次修法案有關修文則多了「半掛車」,為「機動車輛及其掛車或半掛車」。
委會憂增半掛車描述變相擴買保險
就「掛車」與「半掛車」的定義,官員回應說,現行的「掛車」的範圍實已涵蓋了「半掛車」。委會關注新修訂會否在實務上相應擴展購買保險的範圍。
會上也有委員關注規範汽車保險的法律制度已頒布多年,相關保險金額和等條款仍否符合當前市場需求,建議政府未來檢視及完善相關法律,更好與本法協調。
就扣押駕駛資格證明文件方面,委會關注電子駕照等普及下有關條文是否仍需要,官員回應稱在仍有一些情況仍需要有扣押的法律依據,好維護執法的有效法。
一常會今天還安排這輪與政府代表的最後一回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