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998號
2025年06月04日
星期三
育兒津貼
最快下月十六日申請
2025-06-04
【本報訊】發放「育兒津貼」的行政法規將在七月十五日起生效,受益幼兒的父或母最早可於七月十六日申請,將可每年獲發一萬八千元。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表明,這項新的臨時津貼希望幫補有嬰幼兒家庭的經濟,也希望促進人口增長,但不是三年後就停止這項津貼,政府將會經過分析加以完善。
三年後分析完善
行政會完成討論《育兒津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法規自七月十五日起生效。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鑑於近年本澳出生人口持續減少,低出生率引發人口結構老化、勞動力短缺與經濟動能衰退等問題,政府推出臨時性的育兒津貼計劃,目的主要是針對育養幼兒的剛性需求帶來的額外開支,期望減輕部分經濟負擔。
每年津貼一萬八千元
「育兒津貼計劃」受益對象是於二○二五年至二○二七年期間出生、且持有效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幼兒,每名幼兒最多可獲發出生年度及緊接兩個年度的津貼。津貼按年度發放,每年度金額為一萬八千元。
經特別考慮二○二五年前出生、且於法規生效時仍未滿三周歲或剛滿三周歲的幼兒的養育需要,在二○二二年至二○二四年期間出生的幼兒亦為津貼受益對象,將因應具體情況獲發一個年度至三個年度的津貼。
如幼兒透過司法裁決交託予受政府資助的機構或設施照顧,又或監護人為該等機構或設施的負責人或人員,則不獲發放津貼。
幼兒父母任一方可透過登入「一戶通」以電子方式、且不遲於幼兒出生年度翌年的六月三十日提出申請。此外,在翌年一月一日仍符合條件者,經社工局核查後繼續獲發津貼不需另辦手續。津貼以銀行轉帳方式發放;如屬新申請,將於申請獲批翌日起六十日內支付;如屬受益要件維持的情況,則於發放年度的第二季支付。
社會工作局局長韓衛表示,本次津貼的受惠對象以嬰幼兒「出生年份」為計算,非按月份計算。法規規定,自二○二二年起,任一個月出生的嬰幼兒都是受惠對象。他舉例,二○二二年出生的幼兒可獲發一個年度的津貼,二○二四年出生的可獲發三個年度的津貼。
韓衛指出,二○二二至二○二四年出生人口分別為四千三百四十四人、三千七百一十二人及三千六百零七人,預期二○二五年約三千五百人,合計一萬五千人,預算約二億七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