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 12612號

2020年11月25日

星期三

十二項不動產待評

即起公開諮詢

2020-11-25

一號碼頭

七苦聖母小堂

三聖廟(九澳)

仁慈堂安老院

加思欄後新馬路二號房屋

石敢當行臺

前痲瘋院舍及康樂室舊址

原氹仔碼頭舊址

高園街大坑遺跡

得勝斜路五十五號房屋

【本報訊】文化局對全澳第三批共十二項不動產啟動評定程序,並開展為期六十日的公開諮詢,至明年一月二十三日。(https://reurl.cc/EzMRKk) 是次第三批不動產評定的項目,涵蓋多個類型的建築,包括公共設施、宗教建築、考古遺址以及別墅式住宅等。

文化局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規定,對十二項不動產啟動評定程序,分別為:高園街大坑遺跡、聖保祿學院遺址 (學院建築遺跡;圍牆遺跡:茨林圍兩段、蔡記里一段)、石敢當行臺、三聖廟 (九澳)、一號碼頭、原氹仔碼頭舊址、路環碼頭、得勝斜路五十五號房屋、加思欄後新馬路二號房屋、仁慈堂安老院、九澳聖母村 (原痲瘋院舍及康樂室舊址) 和九澳聖母村 (七苦聖母小堂)。

十二項目中,八項目的業權涉及「未登記」、五項目屬「私有」、三項目業權涉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回應傳媒時表示,「私有」項目的業權為宗教機構、慈善團體。至於「未登記」的項目,大部份由政府部門或特定單位使用、管理中;項目被列為法定文物後,由使用者、管理者負上維護的責任;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政府可決定是否給予支援。

梁惠敏指出,自《文化遺產保護法》在二零一四年生效開始,文化局對全澳一百項不動產開展普查工作,藉此掌握本澳具文化價值不動產的基本情況、數量、分佈、特徵和保存狀況等資料。在一百個項目中,能反映本土文化特徵、資料齊備、論證充分、評定條件成熟或保存狀況屬瀕危或緊急的不動產,已被啟動評定程序。

二零一七年至今,文化局完成了三次評定工作,共十九項目被評定。結合《文化遺產保護法》生效前已有的一百二十八項文物,現時全澳被評定不動產 (法定文物) 合共有一百四十七項。

現時,仍有近七十項目未啟動評定程序,梁惠敏回應傳媒時表示,普查的工作仍然繼續,未知餘下的項目是否具備條件啟動評定程序,相信不是全部具備條件。經論證後,不具條件的項目,當局不會另行公布。她提出,公布不具條件的項目,不是對保護工作有更好的推進。並補充,現階段不具條件的項目,當局往後仍可繼續分析。

早前,文化局沒有建議保留「唐家花園」面對美副將大馬路的立面,如此具價值卻被破壞的不動產是否不獲啟動評定程序?梁惠敏回應,會否評定不完整的建築,很難一概而論,必須對每一個案分析;若真的具備條件,便被列為文物。至於「唐家花園」的個案,文化局早前已發表意見。

19 聖保祿學院遺址-學院建築遺跡

20 路環碼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