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351號
2020年01月21日
星期二
本版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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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船巷電單車泊車區增交通輔助標誌
個資辦就天眼中應用面容識別技術再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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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1
渡船巷電單車泊車區設輔助標誌冀理順泊車秩序
【特訊】1月21日(周二)至23日(周四),交通事務局於渡船巷的電單車泊車區增設式樣12a的輔助標誌,並翻新相關路面泊車標線,以引導電單車駕駛者遵守法定的泊車方式,理順泊車秩序。
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電單車駕駛者在停泊車輛時,須以垂直並列的方式停泊電單車,否則可被罰款澳門幣300元。交通事務局呼籲電單車駕駛者遵守泊車規則,切勿胡亂停泊,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的通行權益。